审判庭
官署名。为审理诉讼案件的机关。清朝末年在京城设大理院,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并在各省县设高等、地方、初级各审判庭。民国因之,国民政府改为法院。
官署名。为审理诉讼案件的机关。清朝末年在京城设大理院,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并在各省县设高等、地方、初级各审判庭。民国因之,国民政府改为法院。
官名。辽置,为总典群牧使司的长官,见“总典群牧使司”。
官名统称。宋朝诸州粮料院、钱监、监仓、监盐、监酒、监镇、作院、交引、库务、监门、监茶、监场、监务等官的统称。诸州、军随事而置,掌场务库藏出纳之事。征榷场务每年皆有定额,年终据其登耗予以奖惩。其课利所入
渠通巨,率通帅。渠率即大帅,又称渠长、渠魁。多用于敌军主将或少数民族首领。《汉书·吴王濞传》“胶西王胶东王为渠率,与菑川、济南共攻围临菑。”参看“渠帅”条。
“上开府仪同大将军”的省称。
官名。北齐以来置诸陵署,以令丞为正副主官。隋及唐初沿置。开元二十五年(公元737年)以陵寝、宗庙隶宗正寺,天宝十载(公元751年)改献、昭、乾、定、桥五陵署为陵台,提高令的品秩,永康、兴宁二陵称署如故
见“三京留司御史台”。
汉朝郡府各科(曹)及办公室(閤下)都置干,掌文书。《后汉书·百官五·州郡》:“閤下及诸曹各有书佐、干,主文书。”县府,县丞掌文书,各科曹也置掾史、干。干掌杂务,有具体职务者称直事干。《后汉书·百官五·
春秋晋国三军将佐,为六卿,称六正。《左传·襄公二十五年》:“自六正、五吏、三十帅,三军大夫,百官之正长,师旅及处守者,皆有赂。”孔颖达疏:“三军将佐有六,与六正数同,故以六正为六卿也。”六卿,春秋时晋
官名。北齐司州牧属官。州分职吏名。北齐于司州置骑曹从事、骑曹掾及骑曹史,掌骑兵之事。见《隋书·百官志中》。
官员改入他省、县籍,称为入籍。清制,凡入籍者,需其祖父在寄居地方置有产业,居住二十年以上,方准入籍。由寄籍所在地方官察核,报吏部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