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琫
官名。亦称定本。清朝西藏地方武官之一。隶于戴琫,分掌各城典兵之事。设七品定琫一百二十人。每人辖番兵二十五人。遇有缺出由材技出众之番兵中拔补。
官名。亦称定本。清朝西藏地方武官之一。隶于戴琫,分掌各城典兵之事。设七品定琫一百二十人。每人辖番兵二十五人。遇有缺出由材技出众之番兵中拔补。
官署名。清朝掌管帝后车驾仪仗之机构。顺治元年 (1644) 承明制置锦衣卫,设指挥使等官。二年 (1645) 更名銮仪卫。四年罢指挥使等官,设銮仪使、冠军使等。五年定为正二品衙门。掌供奉帝后祭祀、朝会
清末京师内城巡警总厅内部机构。掌密查、侦察事件,检查广告、传单、集会演说等事。设巡官四人,巡长四人,巡警十人。所属各分局亦设刑事巡查所,职掌略同。
官制用语。即“除拜”与“府板”的合称。
武官名。北齐置,为左右卫府的直卫属官。其秩分别为从五品下与正七品下,警卫宫廷。
清末工巡总局所属巡捕组织,在内城设巡捕队十处,每队设队长一、二人,分队长五人,队兵五十人。东局、中局、西局亦各设巡捕队,分掌本地段巡捕之事。
官名。 西周置。 见《㠱侯弟遗鼎铭》。 职掌不详。官名。西周设置,《侯弟遗鼎》所记有“司”一职(《文物》1972年第5期),所掌不详,可能相当于《周礼·夏官》之属的司爟,
见“致仕”。官员任用方式之一。落指失落,如言落某职,即指削去其职事。而落致仕则又成为起用休致者的同义语。参见“起复”。
官名。都水监次官,隋炀帝大业五年(609)以后,改都水少监置,从四品。参见“都水监”。官名。隋初都水监有丞二人,炀帝加置少监,旋又改少监为少令。贞观六年(公元632年)又改为少监。
官名。南宋御营使司、宣抚使司置,助理本署公事,位在提举一行事务之下。
官名。东晋康帝始以大臣领史局,渐为制度,《史通》卷一○《辨职》: “近古每有撰述,必以大臣居首。案《晋起居注》载康帝诏,盛称著述任重,理藉亲贤,遂以武陵王(晞)领秘书监”,“既而齐撰国史,和士开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