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官制度。清朝官员欲得实缺,需经保举,并于吏部登记,称“存记”,以按班选补。
三国蜀的地方兵之一。由賨人(湖南、四川一带的少数民族)组成。
内官名。皇帝嫔妃。三国曹魏文帝置,明帝太和(227—233)中定其位比亭侯。西晋武帝定内官,置为九嫔之一,位视九卿。南朝宋孝武帝孝建三年(456)省,明帝泰始元年(465)复置,三年列为九嫔之一。南齐
清代县衙内部科房之一,设经承,掌职员任免及考勤。
军中佐官名。清末设于新军,掌军械事务。军一级设总军械官,镇一级设正军械官,标一级设副军械官。
侯的家臣之一。三国魏置,为侯的文学侍从,如高曾为平原文学、高堂隆为历城文学。见洪饴孙《三国职官表》。
官名。北魏置,尚书省北部尚书属官,主管北部曹文书往来,多用文学之士。外放可出任郡守,偶有任州刺史者。孝文帝太和 (477—499)改制废。
官名。即尚书右丞,唐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尚书右丞。官名。见“左肃机”。
官署名。北宋徽宗崇宁四年(1105)置,为三卫府之一,掌殿陛护卫之事。设翊卫府郎二十人,翊卫中郎二十人,选卿监、正任刺史、遥郡团练使以上官之子孙充任。五年废。官署名。为翊卫的官署,在隋为十二卫府之一,
参见“尚书仆射”。官名,三国魏置,为尚书令之副。令掌选署及奏下尚书曹文书众事。仆射署尚书事,令不在则奏下众事。三国魏分尚书仆射为左右,分掌尚书事。《三国志·魏书·三少帝纪》:“(景元元年)以尚书右仆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