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制
设官的制度。《管子·乘马》: “五聚命之曰某乡,四乡命之曰方,官制也。”
设官的制度。《管子·乘马》: “五聚命之曰某乡,四乡命之曰方,官制也。”
官名,金朝置,正七品,掌守护宫城殿位,兼龙门县令。其佐官同提举,正八品,兼仪鸾监。见《金史·百官二》。
官署名。北宋神宗熙宁二年(1069)置,掌清理中书政务,以为变法之准备,设看详、同看详及编修官。八年罢。官署名。宋熙宁二年(公元1069年)置,掌编修中书条例。八年(公元1075年)罢废。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刑部置,掌治安之事。由刑部郎官领之。
官名。为南京临时政府与北洋政府海军部的长官。见“海军部”。
即 “乙室巳国舅小翁帐常衮”。
科举常科科目之一。唐穆宗时始置,分为一史与三史两科,一史为《史记》、三史为《史记》、《汉书》、《后汉书》,每史问大义百条,策三道。义通七、策通二以上为及第。宋沿置三史科, 淳化三年(公元992年)规定
满语官名。汉译为“长史”。清制,亲王、世子、郡王、长子各府置。掌董帅府僚,纪纲众务。秩从三品。
官名。清代回部设此官,掌总理回务,驻哈密、闢展,为世袭官爵。见《清史稿·职官四·回部各官》。
官名。西汉于王国置食官长,《汉书·文三王传》记梁平襄王有食官长,为王国主膳食之官。南朝宋齐梁陈沿置。北齐皇子王国与诸王国亦置食官长。隋于诸王府置食官长及丞各一人,唐沿置于亲王府,长正九品下,丞从九品下
官名。又称圣庙执事官。清朝置,为衍圣公属官。掌祭祀分献,并司爵帛香祝。额设四十人,三品二人,四品四人,五品六人,七品八人,八品、九品各十人。由衍圣公会同山东学政拣选孔氏族人补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