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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正寺

官署名。北齐有“大宗正寺”,隋朝改此名,为掌管皇室亲族属籍的事务机关。设卿、少卿为长贰,有丞、主簿等属官。不领署。唐朝沿置,其政令仰承吏部司封司,属官又有知图谱官、修玉牒官、知宗子表疏官等。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名司宗寺,咸亨元年(670)复旧; 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名司属寺,中宗神龙元年(705)复旧。玄宗开元二十年(732),诏本寺官员悉由皇族充任,二十五年又以崇玄署归属之。诸宗庙、陵台等署,则或隶太常,或属本寺。五代因之。北宋前期卿、少卿等皆为寄禄官,置判寺事二员,以宗姓两制以上充任,缺则以宗姓朝官以上知丞事,掌奉宗庙、诸陵荐享之事及皇族属籍谱系。真宗大中祥符九年(1016)以后,定丞、郎以上兼卿,给、舍以下兼少卿,郎中以下兼丞,京官兼主簿,卿缺则丞以下代理寺事,无知、判寺事之名。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诸官复为职事官。当时因别有“大宗正司”管理皇族,本寺仅掌修纂谱系属籍,职权较轻,其长贰不专用宗姓。辖属籍、知杂二案及修玉牒官等。南宋卿不常置,少卿初由太常少卿兼任,后专置。又领宗学、玉牒所。辽朝置为南面官署,其职实归“大惕隐司”。金、元所置称“大宗正府”、“大睦亲府”,明、清所置称“宗人府”,详见各条。


官署名。唐宋皆置,掌叙皇族属籍,以别昭穆亲疏,领陵台、崇玄二署。其官有卿一人,从三品;少卿二人,从四品上;丞二人,从六品上。见《新唐书·百官三·宗正寺》、《宋史·职官四·宗正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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