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词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宗师上士

猜你喜欢

  • 郡参战

    郡分职吏名。晋置,为武吏之一。《南乡太守郛休碑》有参战二人,其地位在骑督、步督之前。

  • 婚局监

    官名。南朝梁置。流外三品勋位。

  • 土都司

    官名。清朝土官名号之一。武职。四川、云南等省设有。正四品。管所辖之兵士,受地方武官约束。世袭,其承袭事隶兵部。详“土官”。土兵官名。清制,四川省置一人,驻越嵩厅松林地; 云南省置一人,驻镇边府大雅口。

  • 厂卫

    官署名。明朝宦官所领东厂、西厂及内行厂与锦衣卫的合称。因其均掌缉查治狱诸事,故合称之。明朝为了加强统治,先后设“东厂”、“西厂”、“锦衣卫”,“厂卫”是“东厂”“西厂”“锦衣卫”的合称。因为这些官署性

  • 陕西道监察御史

    官名。明清都察院所属陕西道之主官。掌道事。明洪武十五年(1382)设三至五人,后增至八人。洪熙元年(1425)南京都察院亦设二人。均正七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乾隆十四年(1749)定制,设掌

  • 二等王

    爵级名称。太平天国前期以南王、北王为二等王;后期以军事统帅忠王李秀成、侍王李世贤为二等王。

  • 制造科

    官署名。清末海军部军政司所属三科之一。原属筹办海军事务处。宣统二年(1910),随司改属海军部。掌承办核计各类舰船的制造、修理、验收,以及海军制造人员之补官、任职、迁调、黜陟等事宜。置科长、科员、录事

  • 初级审判厅

    官署名。清末地方审判机构之一。光绪三十三年(1907)后始设于京师、东三省,宣统二年(1910)各省渐设。省城、商埠、府、州、县均设。掌较小民刑案件的一审。置推事一至二人,并录事等。附看守所一处。官署

  • 朝庭

    同“朝廷”。《汉书·冯奉世传》:“四方饥馑,朝庭方以为忧。”参看“朝廷”条。

  • 知贡举

    官名。科举考试中特设之官。宋朝礼部试时设一员,并有同知贡举二、三员,均由侍从近臣、两省及台谏长官中选充,总称“知举官”。主持本届考试,决定合格举人名次。清朝为会试之监考官,由礼部侍郎充任。总摄考场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