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士院权直
官名。北宋前期,他官暂行学士院文书,称为权直。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不设。南宋孝宗乾道九年(1173),复置翰林权直。淳熙五年(1178),改学士院权直。
官名。北宋前期,他官暂行学士院文书,称为权直。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不设。南宋孝宗乾道九年(1173),复置翰林权直。淳熙五年(1178),改学士院权直。
官名,汉置,掌“畤”之治安。畤是祭天地和五帝的地方,汉朝五畤在雍县,各置一尉负责治安保卫。《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奉常,秦官,掌宗庙礼仪,有丞。景帝中六年更名太常。属官有……雍太宰、太祝令丞,五畤各
官名。明清通政使司之副长官。佐主官掌司事。明洪武十年 (1377) 设,一人。并设誊黄右通政一人。南京通政使司亦设一人,皆正四品。清顺治元年 (1644) 沿设,汉二人。乾隆十年 (1745) 裁一人
即“淮西等路行枢密院”。
官名。西魏、北周置,详见“小宫伯下大夫”。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置,设于各县市区域或合数县或数市的区域。为三级法院中的第三级,与最高法院、高等法院相对称。设院长一人,由推事兼任。推事在六人以上的,得分设民事庭与刑事庭,管辖民事、刑事第一审诉讼案件
钩盾令副贰。西汉置五员,东汉置一员,又于永安宫、苑中离宫、果园、鸿池、南园等处各置丞,分领其事。秩皆三百石,以宦者充任。三国魏沿置,九品,又于邺玄武苑设丞。西晋稍减其官。东晋以后无闻。北魏仍置。北齐、
官署名。东晋初置,隶御史台,掌审核厩牧牛马市租。设侍御史掌其事。后分为外左库、内左库二曹。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七班,拟历锋将军等号; 大通三年(529) 定制后,班阶略有提高,改拟猛烈将军等号。
教育行政主管机构,兼领国立诸学校。隋炀帝大业三年(607) 置,设祭酒一员、司业一员、丞三员,另有主簿、录事。领国子学、太学,国子学设博士、助教各一员,学生无常员; 太学设博士、助教各二员,学生五百人
官名。东汉置。以授内附羌人酋长迁那,并假冠军将军、归顺王。官名,东汉置,此官为授与内附的羌人酋长迁那的官衔。《晋书卷116·姚弋仲传》:“迁那率种人内附,汉朝嘉之,假冠军将军、西羌校尉、归顺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