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军机章京”。
指吏部、兵部。唐、宋尚书省六部分前行、中行、后行三部,以吏部、兵部为前行。(1)唐代的六部分为三行,吏部与兵部为前行,户部与刑部为中行,礼部与工部为后行。各部官员的升转是按这个顺序,由后行、中行到前行
官署名。民国置,属财政部,掌理全国关务行政,设署长一人,总理全署事务;下置总务、关政、税则三科。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财政部。以署长为主官,掌管全国海关行政。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二月二
官名。即“太仓丞”。
外官、地方官。唐人白居易《长庆集二十·赠江州李十使君员外十四韵》诗:“中年俱白鬓,左宦各朱轮。”
官名。隋朝始置。文帝开皇三年(583)由都官尚书改名。唐朝沿置,正三品。唐中叶后,多以外官兼任,渐成空衔,侍郎实掌部务。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司刑太常伯,咸亨元年(670)复旧。武则天光宅元年(68
官名。秦、西汉为尚书令佐贰官,位次仆射。初置一员,成帝建始四年 (前29) 置四员,秩四百石。东汉改置左、右丞各一员,历代沿置。参见“尚书令”、“尚书左丞”、“尚书右丞”。官名,秦汉皆置,属少府,为尚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凡官员因迁调或其他缘故离任,必须将任内经办之已毕、未完事件,词讼案件,档案文卷以及仓库钱粮等,向新任或署任官员交接清楚,谓之交代。官员交代期限、手续等均有定制,违限或违制者,视不同
即“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官名。明清都察院之属官。专司巡漕。明永乐十六年(1418)差御史巡漕。万历(1573—1619)中定设御史一员,督催粮务。清初停废。雍正七年(1729),因粮船过淮抵通诸弊丛生而复设二人,以御史、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