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北齐于光禄寺置宫门署,主诸门钥之事。有仆射六人以司其事。
官名。明清皆置,从七品。掌出纳文书。见《明史·职官三·顺天府》、《清史稿·职官三·顺天府》。
官名。元置,为中尚监的主官。见“中尚监”。
官名。即刑部侍郎,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 改,中宗神龙元年 (705) 复名刑部侍郎。参见“秋官侍郎”。官名。见“秋官”。
官署名。尚书省诸郎曹之一。西晋分外兵曹置,与左外兵曹并掌京畿以外各地军队政令军务、属五兵尚书。设郎 (郎中)。东晋、南朝省并“外兵曹”。北魏复置,与外兵、左外兵曹并属七兵尚书。北齐沿置属五兵尚书,掌河
官署名。明初设置,掌长芦(治所在今河北沧州)盐政。下辖二分司: 沧州、青州。设都转运使一人,从三品,同知一人,从四品,副使一人,从五品,判官无定员,从六品,及经历司经历、知事,各盐课司、盐仓、批验所大
官名。见“公府仓曹”。
即“伊都额真”。
官名。北魏置,监御曹长官,亦省称为监御令。《魏书·于栗碑传》: “车驾征讨,(侍御中散于洛拔)恒在侍卫,擢领监御曹事。从征凉州,既平,赐奴婢四十口,转监御曹令。”孝文帝荐祭文明太皇太后时,监御令陈服笥
官名。国民党政府于国民二十三年(公元1934年)在成立蒙古地方自治政务委员会的同时,并设置蒙古地方自治指导长官,其职任为指导自治并调解省县与盟旗的争执。其官署称蒙古地方自治指导长官公署,在长官之下设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