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奚官局

官署名。隋朝内侍省置,有令、丞各二员; 炀帝大企三年(607)改为署,隶长秋监,参用士人。唐朝复为局,仍隶内侍省(监),置令、丞各二员。掌宫内奚隶、工役、宫官之品及宫人病、丧之事。另有典事、药童等。


官署名。隋,唐皆置,掌奚隶、工役、宫官品级等,宫人病则给医药;死,给衣服。陪陵而葬者,将作给匠户,卫士营冢。其官有令,正八品下;丞,正九品下。见《隋书·百官下·内侍省》、《新唐书·百官二·内侍省·奚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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