奚六部汉军详稳
官名。辽朝置。北面官,统领奚王府帐下之汉人兵马。
官名。辽朝置。北面官,统领奚王府帐下之汉人兵马。
官署名。清朝户部所属办事机构之一。顺治元年(1644)置。设满、汉司员各二人,由十四司司员分日轮值,每月更换一次。掌监印信。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
官名。南宋光宗庆元二年(1196)置,为特恩所授贴职。官名。南宋庆元二年(公元1196年)置,为贴职之一。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负责饲养祭祀用牲。《周礼·地官》: “充人,下士二人,史二人,胥四人,徒四十人”,“掌系祭祀之牲牷。祀五帝,则系于牢,刍之三月。享先王,亦如之。凡散祭祀之牲,系于
官名。宋朝置,为太常寺所属教坊之属官。管理舞乐,为乐工之长。清初亦置,为礼部教坊司属官。顺治元年 (1644) 设,十七人。雍正七年(1729)改教坊司为和音署,遂废。官名。宋代教坊的都色长的属员,为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有羽人下士二人,掌征收羽翮于山泽之农。北周依《周礼》置掌禽中士,正二命;掌禽下士,正一命。属地官府虞部下大夫。
官制用语。唐、宋时期,吏部选官,先将获选者姓名履历注于册书,再经考询而拟授其官,称为注拟。
宋代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官员达到一定官阶、任数、考数、即升改为相应的官职,称为“合入”。
县分职诸曹之一。汉置,《隶释》一六《中部碑》前列门下诸吏有门下贼曹,后列分职诸吏有右贼曹掾、右贼曹史。《两汉金石记》卷一一《郃阳令曹全碑阴》前有门下贼曹与主簿同列,后又有贼曹史与金、集、法曹史
官署名。清末地方审判机构之一。光绪三十三年(1907)后始设于京师、东三省,宣统二年(1910)各省渐设。省城、商埠、府、州、县均设。掌较小民刑案件的一审。置推事一至二人,并录事等。附看守所一处。官署
祠禄官,也称“祠禄”。宋神宗时实行新政,怕官员年老不能胜任,便罢其原职,令其管理道教宫观,无职无事,借名食俸,称为祠禄官。原来是宰相的任宫观使,宰相以下的任提举,再次的任提点。参看《宋史·职官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