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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尉

官名。①战国秦置,职掌选拔人才,主管赏罚爵禄。《吕氏春秋·孟夏纪》: “命太尉赞杰俊,遂贤良,举长大,行爵出禄,必当其位。”②西汉初为武将最高称号之一,秩万石。有兵事则设,事毕即省。担任临时性的高级军事统帅,或为皇帝的军事顾问,并无发兵领兵的实际职权。武帝建元元年(前140)曾以文臣田蚡为之,与丞相地位相等,次年省。东汉光武帝建武二十七年(后51)改大司马为太尉,秩万石,列三公之首,与司徒、司空共同行使宰相职能,名位甚重。或与太傅并录尚书事,综理全国军政事务,考核地方长官,参议大政,名义上分部太常、卫尉、光禄勋三卿。开府辟僚属,设长史等属僚,置诸曹分管各种行政事务,相当于西汉的丞相府。但常受制于外戚宦官,决策发令统于尚书台,三公职权亦互相陵越,司徒、司空皆可各自为政,故实权不重。东汉末又别置大司马。至曹操为丞相,太尉府属官转归相府,职权随之旁落。魏晋南北朝列三公之首,为名誉宰相,位居一品(梁十八班),多为大臣加官,无实际职掌。隋朝名义上参议大政,其位多旷,遇有典礼,以他官摄行其事。如置,则坐于尚书都省。正一品。唐朝亦为大臣加官,正一品。晚唐五代用为藩镇加官,遂至冗滥。北宋初用为宰相、亲王、使相的加官,其特拜者亦不参预政事。旧在三师下,自唐至宋,居太傅上、太师下。徽宗政和二年(1112)改为武臣最高阶官,正二品。辽朝置为南面官。金朝亦置,仍号三公,正一品。元不常置。明朝废。③新莽为诸郡都尉的改称。参见“都尉”。④ 契丹(辽)亦用作北面诸帐、大部族高级长官官称。⑤晚唐五代至宋朝对武将及统兵文臣的尊称。


官名。秦始置,两汉皆置,为全国最高军事长官,与管政务的丞相、管监察的御史大夫合称三公,共同负责国务。汉初,金印紫绶,掌武事。汉文帝三年省,景帝三年复置,其尊与丞相同;五年又省。武帝元狩四年更名大司马。东汉光武帝建武二十七年复名太尉,与司徒、司空合称三公。掌四方军事成绩的考核,年终上奏皇帝,进行赏罚。郊祭时负责第二次献酒,大丧则告谥南郊。国家有疑难大事,则与司徒、司空通而论之。世祖即位后改称大司马,建武二十七年又改称太尉。《汉书·韩王信传》:“汉王还定三秦,乃许王信,先拜为韩太尉,将兵略韩地。”后代多设此官,但多为加官,没有实际职权。到宋徽宗时,太尉为武官最高的一级,但其本身并不表示任何职务。后来,太尉多用为武官的尊称,不管官职大小,都可尊称太尉。到明朝始废。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太尉》、《通典·职官十二·太尉》、《宋史·职官一·三师三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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