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中兵参军。
见“驻藏大臣左参赞”。
警察职名。清末置,属京师内外城巡警总厅及分厅各所,其地位次于巡官。
官名。隋文帝置比部员外郎,为侍郎的副职。炀帝改诸司侍郎为郎,废员外郎,增郎的员额为二人,后又减为一人,另置承务郎一人,掌同员外郎。唐武德初沿置,三年(公元620年)改为比部员外郎,见该条。
官名。东汉末曹操置为司空、丞相府僚属,参议军政。刘备在益州亦置。官名,东汉末年曹操、刘备皆置,掌参议军政。《三国志·魏书·牵招传》:“太祖灭谭于南皮,署招军谋掾,从讨乌丸。”
仅表示官员级别而无实际职务的官,即“散官”,见该条。
刺史等地方长官的别称。《晋书·周访传》:“二君皆位至方岳,功名略同。”
官名。金代设有此官,负责守官署。参看“勃极烈”条。
东宫属官。北魏初期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七品上。后期未见。
官署名。元至元十四年(公元1277年),打捕鹰房达鲁花赤招集平滦散逸人户,二十九年(公元1292年)置总管府。大德十一年(公元1319年)升正四品,设达鲁花赤、总管、首领官各一人,令史四人,译史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