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仆寺左右司
清代太仆寺内部机构。左右司各设员外郎满州、蒙古各一人,主事满州、蒙古各一人,掌考核左右二翼马厂马匹之数而计其功过。属官有笔帖式五人,司书一人。
清代太仆寺内部机构。左右司各设员外郎满州、蒙古各一人,主事满州、蒙古各一人,掌考核左右二翼马厂马匹之数而计其功过。属官有笔帖式五人,司书一人。
封建时代赏赐官爵之制。皇帝将官爵授给重臣、近臣之父母,其父母存者称封,已故者称赠。此制创行于晋、宋、至唐而始备。初则仅及于父母,亦很少有极品。五代以后直至清末始上追曾祖、祖、父母三代,往往以子孙之官位
官名。麹氏高昌国主客部长官,职掌同尚书。参见“主客”③ 。
满语,护卫之意。清朝高级官员之侍从武弁,简称“戈什”。总督、巡抚、将军、都统、提督、总兵等官皆得自行委派。清朝高级官员的侍从护卫称“戈什哈”,简称“戈什”。总督、巡抚、将军、都统、提督、总兵等都自选派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规定,凡地方法院管辖区域辽阔者,得设地方法院分院。其职掌与地方法院同,而组织较简单。分院亦置院长,以推事资深者一人兼任,但只设一名推事时便不设院长。
见“市舶司”。官署名。宋置,掌蕃货海舶征榷贸易之事,以来远人,通远货。其官称提举。元祐初,诏福建路在泉州置司,大观元年,复置浙、广、福建三路市舶提举官。见《宋史·职官七·提举市舶司》。
官名。又称“武备院兼管事务大臣”。清朝内务府武备院之主管官。乾隆十四年(1749)设,由皇帝特简,无定员。总掌制造、收贮御用军械、装备及宫中陈设器物诸事。
见“侍卫亲军马军都指挥使司”。
官名。省称“监军”,参看“监军”条。
官名。即户部郎中,唐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咸亨元年 (670) 复名户部郎中。官名。唐龙朔二年(公元622年)改户部郎中为司元大夫,咸亨元年(公元670年)复旧。
见“军机值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