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院典薄厅典簿
官名。清末大理院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定额四人,从六品,奏补。佐都典簿分任文牍、会计与庶务,并监印。
官名。清末大理院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定额四人,从六品,奏补。佐都典簿分任文牍、会计与庶务,并监印。
“黄沙狱治书侍御史”简称。
官名。宋置,见“转运使”。
官名。西汉武帝始置,皇帝出行时掌副车,秩比二千石。为侍从近臣,常用作加官。东汉员五人,名义上隶属光禄勋。魏、晋沿置,与奉车、骑都尉并号三都尉,多用作宗室、外戚、功臣子、贵族、亲近之臣的加官,或亦加于尚
官名。东汉献帝初平 (190—193) 末袁绍置。见《三国志·袁绍传》裴松之注引《英雄记》:“绍到,遂屯斥丘,以 (保护其家属的) 陶升为建义中郎将。”官名,东汉末年袁绍置,掌宿卫或领兵征伐。《三国志
宋朝州府使院牙校职员总称。宋初,京城开封府及诸州府皆设使院,掌衙前具体事务。其牙职有孔目官、勾押官、左右都押衙、左右押衙、左右知客押衙、都孔目官、教练使、衙内指挥使、子城使、都知兵马使、守阙都教练使、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九品。设于世祖中统二年(1261),隶异样局总管府。置大使、副使各一员。
官署名。清朝刑部所属机构。雍正元年(1723)设。主鞠讯囚禁。五年,定于原有十四司内择选满、汉司官各三人,专掌该司事务。乾隆六年(1741),改为直隶清吏司。
清代,庶吉士称大学士为阁师。
文书名。清朝奏折之副本。始行于乾隆(1736—1795) 年间。初,臣工之奏折并无本人抄录之副本,只有军机处抄录者,称录副奏折。至是,和珅任领班军机大臣,遂传文各省,凡有折奏,除正折径送宫门外,必须同
官名。西汉文帝时置上林令,武帝时改属水衡都尉,东汉设上林苑令一人,其下设丞、尉各一人。统管苑中禽兽,并为苑中居民的行政长官。捕得禽兽送太官。三国魏及西晋均沿东汉之制,置上林苑令、丞。参见“上林令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