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司直
官名。大理寺属官,北齐始置十员,从五品。隋朝沿置。唐朝置六员,从六品上,掌出使推按,凡承制推讯长吏,当停务禁锢者,请鱼书以往。北宋前期为寄禄官,不预本寺公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置六员,与评事掌详断,南宋减为一员,正八品。光宗绍熙(1190—1194)初选用有出身曾历任人,兼评事系衔。金海陵王天德二年(1150)置四员,正七品,掌参议疑狱、披详法状; 曾有契丹司直一员,章宗明昌二年(1191)罢。
官名。大理寺属官,北齐始置十员,从五品。隋朝沿置。唐朝置六员,从六品上,掌出使推按,凡承制推讯长吏,当停务禁锢者,请鱼书以往。北宋前期为寄禄官,不预本寺公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置六员,与评事掌详断,南宋减为一员,正八品。光宗绍熙(1190—1194)初选用有出身曾历任人,兼评事系衔。金海陵王天德二年(1150)置四员,正七品,掌参议疑狱、披详法状; 曾有契丹司直一员,章宗明昌二年(1191)罢。
杂号将军名。东汉置,凡将军皆掌征伐。《后汉书·张步传》:“以弟弘为卫将军,弘弟蓝玄武大将军,蓝弟寿高密太守。”
官名。隋于诸王府置学官长一人,唐沿置于亲王府,掌教内人。
官署名。清朝四川之铸钱局。康熙七年(1668)置局,六十一年改今名。设监铸官一人,以同知,通判充任。掌理本省鼓铸事宜。
官署名。元朝地方监察机构。由提刑按察司改立,初置司于大名,世祖至元二十九年(1292)移至真定。为内八道监司之一,直隶御史台。参见“肃政廉访司”。
官名。北齐置油工中士,正二命;油工下士,正一命。掌涂油之事,属冬官府司色下大夫。
官署名。清末学务大臣所辖六处之一。光绪二十九年 (1903) 设。置总办一人,帮办数人。管理普通学科事务。三十二年,併入学部。
官名。东汉司隶校尉及州部属吏。司隶校尉所属簿曹从事主财谷簿书,秩百石。刺史(州牧)所属职秩同。均由所部长官自行辟除。官名,东汉置,属司隶校尉,掌财谷簿书。见《后汉书·百官志四·司隶校尉》。
西周时驻屯于成周(今河南洛阳)的宿卫军, 共八师。用于统治殷遗民和征伐南方各族。西周金文作“成周八自”或“成”,见《舀壶》、《竞卣》。
官名。太平天国庚申十年(公元1860年)十二月由幼主特诏设置,职同天将,专掌朝臣进奏事务,凡一切本章进献,先盖“会同公议”(即天朝的最高政治会议)印章后,盖赍奏官图记,不再由各王互相传递盖印,以资便利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五品中,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