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词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大官署

大官署

官署名。明清光禄寺所属之机构。明洪武八年(1375)置,隶光禄司。三十年改隶光禄寺。初设署令 一人,丞一人,监事一人。后改置署正一人,署丞四人,监事四人。洪熙元年(1425),南京光禄寺亦置,设官略同。掌供祭品宫膳、节令筵席、蕃使宴犒之事。清顺治元年(1644)沿置。设署正,满、汉各一人,满署丞二人,笔帖式五人,经承一人。掌供备猪只,征收菜园租银及预备筵席所用桌椅等物。十八年(1661)改隶礼部。康熙十年(1671)复属光禄寺。光绪三十二年(1906)随光禄寺归併礼部。


官署名。秦汉少府属官有大官令、大官丞,掌膳食,但无大官署。北齐置大官署,其长官称令,属光禄寺,掌祭祀用品和犒赏。隋、唐沿置,有令丞,掌膳食供奉。明朝也置大官署,其长官称署正,掌供祭品、宫膳、节令筵席、蕃使宴犒等事。清代沿置,其长官也称署正,掌备器用、供豕物、征蔬类。见《二十六史大辞典·历代职官表》、《明史·职官志四·光禄寺》、《清史稿·职官二·光禄寺》。

猜你喜欢

  • 市易上界

    官署名。宋神宗熙宁五年(1072),改市易务置,掌收购滞销货,出售市场缺货,以平抑市场物价。元丰(1078—1085)改制,拨归太府寺。元丰七年(1084)复为市易务。官署名。宋置,属太府寺的提举市易

  • 法曹从事

    官名。隋朝雍州牧属官,视从八品,文帝开皇十二年(592)改名法曹参军。州分职吏名。北魏置,《北齐书·薛循义传》记循义在北魏时曾任司州法曹从事。其职当是主刑法之事。北齐司州沿置法曹从事,其下有法曹掾、史

  • 军谘府第三厅

    官署名。清末宣统元年(1909)设于军谘处,三年改隶军谘府。掌水陆交通运输、电信、邮政等事宜。置厅长一人,辖第一、第二、第三等三科。

  • 钟官

    官名,掌铸钱,其长官为令、丞,属水衡都尉。《汉书·百官公卿表上》:“水衡都尉,武帝元鼎二年初置,掌上林苑,有五丞。属官有上林、均输、御羞、禁圃、辑濯、钟官、技巧、六厩、辨铜九官令丞。”注:“如淳曰:钟

  • 司狱正管守长

    官名。清末法部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原为兼差,三十四年改为专差。二人,正七品,由各司实缺小京官奏补,任期三年。掌分管两监狱卒,稽查所监人犯。

  • 右二护军府护军

    官名。同“右一护军府护军”。

  • 比吏食奉

    汉朝官秩以外的俸禄等级名。《后汉书·百官四·执金吾》:“缇骑二百人。本注曰:无秩,比吏食奉。”吏食奉(俸)即《后汉书·百官五·百官受奉(俸)例》中的“斗食奉(俸)”,该俸级之吏员,月谷十一石。

  • 西南面都统军司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统领西南边兵马。

  • 牛羊署

    官署名。隋朝太仆寺置,令一员,丞三员; 炀帝大业三年 (607) 罢。掌牛羊畜牧之事。

  • 哈的

    一作合的,又称哈的大师。伊斯兰教法官称号。元朝于伊斯兰教徒聚居区设哈的,朝廷设回回哈的司作为管理伊斯兰教徒的机构。武宗至大四年(1311),罢回回哈的司,命哈的太师只管掌教念经,回回人所有刑名、户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