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馆
官署名。清理藩院所属办事机构之一。掌理外札萨克年班来京人员所居馆舍之事。设监督一人为主官,由都察院保送科道官充任,每年一更代。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隶理藩部。
清理藩院所属机构。设在德胜门外,是招待外札萨克年班来京人员居住的处所。设监督一人,由都察院保送科道司员内奏派,一年更换。光绪三十三年(光绪1907年)本馆裁撤。
官署名。清理藩院所属办事机构之一。掌理外札萨克年班来京人员所居馆舍之事。设监督一人为主官,由都察院保送科道官充任,每年一更代。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隶理藩部。
清理藩院所属机构。设在德胜门外,是招待外札萨克年班来京人员居住的处所。设监督一人,由都察院保送科道司员内奏派,一年更换。光绪三十三年(光绪1907年)本馆裁撤。
官署名。即鸿胪寺,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鸿胪寺。官署名。唐龙朔二年(公元622年)改鸿胪寺为同文寺,以同文寺正卿与同文寺大夫为正副长官。咸亨元年(公元670年)复旧。参见“
官名。辽置,见“契丹行宫都部署司”。
官名。唐武则天长安二年 (702)置,掌教习天文气象,兼掌观测天文气象,员二人,正八品下。肃宗乾元元年 (758)加号五官灵台郎,置五人,正七品下。宋初隶司天监,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
官名。南朝在某州元刺史时,以其他官员监理该州事务,代行刺史职权,称监某州或监某州事,简称监州。地位较正式任命的刺史为低,亦可升任刺史。见《南齐书·陆慧晓传》。后亦为通判的别称。官名。通判的别称。南朝梁
三国蜀的地方兵之一。由賨人(湖南、四川一带的少数民族)组成。
清朝河道总督之别称。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统领南皮室军。设详稳等职。
官名。明洪武十四年(1381)于审刑司置,左、右各三人,正七品。佐左、右审刑掌其事。十九年审刑司并其官属俱罢。
宋朝功臣号。以赐诸班直禁军将校。参见“功臣号”。
农官名。汉代应劭《风俗通·祁典·稷神》:“《春秋左氏传》有烈山氏之子曰柱,能殖百谷蔬果,故立以为稷正也。周弃亦以为稷正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