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班翰林
清制,翰林院侍讲以上的满缺,得由各部郎中升补,不限于翰林院出身者,称为外班翰林。这是因为清初满人翰林出身者不多,不敷补授的缘故。
清制,翰林院侍讲以上的满缺,得由各部郎中升补,不限于翰林院出身者,称为外班翰林。这是因为清初满人翰林出身者不多,不敷补授的缘故。
官署名。元置,见“中尚监”。
官名。清代在库伦地方设办事大臣与帮办大臣各一人(内一人由蒙古王公、台吉兼任),掌外蒙古地方对外贸易事务,属官有印务处印房章京、笔帖式及效力行走的蒙古笔齐业郎等;还有理刑司员、管理商民事务司员。此外,分
官名。北周置。《周书·静帝记》: “随公杨坚为都督内外诸军事。”即“都督中外诸军事”,为避杨坚父讳而改。参见“都督中外诸军事”。
官名。清末新陆军职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军一人,正三品,正参领充,简放。掌考查全军法律。唯平时不编军,故不常置。
即“京削”。宋代高中级官员荐举选人改为京官的奏状,即“京削”,见该条。
唐羁縻府州临时特遣使。武德七年(公元624年)高祖遣使策封高丽王建武为辽东郡王。
指著作佐郎。南朝宋齐以来,置著作佐郎,参与修史,故又称史佐。《陈书·姚察传》:“吏部尚书徐陵时领著作,复引为史佐。”
实业部直属机构。国民党政府设置,依照民国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四月九日公布的《国货审查委员会规则》规定,掌审查国货,发给国货证明书。审查委员会额定为十一至十五人,除工业、商业两司司长为当然委员外,
官名。① 统兵武官。战国赵、魏、秦等国已置,地位略低于将军。《战国策·赵策三》:“秦、赵战于长平,赵不胜,亡一都尉。”《史记·白起王翦列传》:“大破李信军,入两壁,杀七都尉,秦军走。”秦、两汉亦为高级
官名。即吏部侍郎,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吏部侍郎。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改吏部侍郎为司列少常伯。咸亨元年复旧。见《通典·职官五·吏部尚书》,参看“吏部侍郎”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