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即太府寺,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 复名太府寺。官署名。唐龙朔二年(公元622年)改太府寺为外府寺,以外府寺正卿与外府寺大夫为正副长官。咸亨元年(公元670年)复旧。参见
官署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置,隶大理寺左断刑,掌行分探诸案文字。
官名。北齐置,太史署次官,亦称太史丞。佐太史署令掌本署事务。
警官名。北洋政府时期设于地方警察厅,掌督察所属警员的执勤事务。
官名。金贞祐三年(公元1215年)设懿安家令丞,属宣徽院。掌庄献太子家事。
民国政府成立,初设海军署,不久改为部,设部长一人,掌管部务,政务、常务次长各一人,其属有总务、军术、军务、舰政等八司。
官名。清末礼部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 置。左、右各一人,正三品,简任。佐尚书、侍郎奉行典礼,总核本部司员升转奏补,督理出入经费等。宣统三年(1911),礼部改典礼院,遂省。
官名。南朝梁置。班阶不详。武帝大通三年(529)置安远将军以代之。
官名。明于刑部置照磨、检校,掌核对文卷,计录赃赎。
官名。明、清皆置,为掌醢署长官。详“掌醢署”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