坊监察委员会
民国时,坊的常设监察机关,由坊民大会选举产生,监察委员三至五人。负责监察坊财政,纠举坊长及其他职员违法失职事项。
民国时,坊的常设监察机关,由坊民大会选举产生,监察委员三至五人。负责监察坊财政,纠举坊长及其他职员违法失职事项。
官名,汉置,为皇帝、百官的导从护卫骑士。《汉书·惠帝纪》:“太子即皇帝位,尊皇后曰皇太后,赐爵……外郎满六岁二级……驺比外郎。”注:“师古曰:驺本厩之驭者,后又令为骑,因谓驺骑耳。”《后汉书·舆服上》
惩戒机关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隶于司法院。分设于各省,掌理各省荐任职以下公务员的惩戒事务。委员会设委员长一人,由高等法院院长兼任;委员七至九人,由司法院在高等法院庭长及推事中选任三至五人,其余员额从省
官名。《周礼》天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王后宫内祭祀祝祷。位卑,多以女奴充任。《周礼·天官·女祝》: “掌王后之内祭祀,凡内祷祠之事。掌以时招梗禳之事,以除疾殃。”《天官·序官》郑玄注
宦官事务机构。明置,堂址在西苑金鳌玉桥西、星门迤北、羊房夹道,有掌司总其事。凡宫人病老或有罪,先发此处,待年久方再发往皇城外的浣衣局。
官名。清朝刑部所属律例馆之长官。顺治二年(1645)设律例馆,由皇帝特派王大臣为总裁。乾隆七年(1742)律例馆并入隶刑部,仍设总裁,以刑部尚书、侍郎兼充,无定员。掌修订编审法律条例之事。光绪三十二年
对皇帝的尊称。《后汉书·班彪列传下》:“是时圣上固已垂精游神,包举艺文,屡访群儒,谕咨故老。”皇帝的称谓。《晋书·周浚传》附周馥上书:“虽圣上神聪,元辅贤明,……未若相土迁宅,以享久祚。”
官署名。西晋置,掌接待少数民族等事务。隶大鸿胪。设令、丞以掌署事。北齐、隋、唐沿置。宋朝省,金朝复置。官署名。秦汉置典客,即后代的大鸿胪、鸿胪寺。隋、唐两代设典客署,属鸿胪寺,掌管接待外国宾客等事,其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量人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匠师中大夫属官,掌建造用于郊祀的坛壝的各项规格。下设司量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名。《周礼》夏官之属有司戈盾下士二人, 掌理戈盾等器。北周依《周礼》置司刀盾中士,正二命;司刀盾下士,正一命。属夏官府武藏中大夫。
官名。元置。掌司天监教学行政事务。员额二人,从九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