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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院院长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 为地方法院的主官, 见“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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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举仓场司

    官署名。金宣宗贞祐五年(1217)置。主管仓、场出纳公平及不使亏败。设使、副使领司事,秩从五品、从六品。初由吏部辟举,后由尚书省拟。下设监支纳官十六员,秩八品,以年六十以下廉于人充任。官署名。金置,掌

  • 判少府监事

    官名。北宋前期置,为少府监长官,以朝官充任。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少府复以监为长官,遂罢。

  • 太子直前

    官名。北齐置。属太子左、右卫坊,掌东宫禁卫,从六品。隋朝罢。东宫武官名。南朝梁有东宫直前,胡颖曾任此职,见《陈书》。北齐置太子直前,属左右卫坊。见“左右卫坊率”。

  • 兼殿中侍御史

    宋朝宪衔之一。参见“宪衔”。

  • 科道

    官名。明清六科给事中与各道监察御史之合称。明清两朝六科给事中与都察院各道监察御史合称科道。明朝通称两衙门。

  • 电政司郎中

    官名。清末邮传部电政司主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二人,正五品,奏补。掌管本司事务。

  • 护氐校尉

    官名。东晋置。掌边境氐族事务。杨佛嵩以平远将军任之。见《晋书·姚苌载记》。

  • 详刑寺正卿

    官名。见“详刑寺”。

  • 大理寺左寺副

    明清大理寺之职官。明朝于大理寺左、右寺正下设左、右寺副各二人,协助寺正办理二寺刑名案件,秩从六品。清初沿置,各设汉一人。康熙三十八年(1699)裁。

  • 镇国大将军

    官名。北宋前期置,为武散官,从二品。神宗元丰五年(1082)罢。官名。宋代武散官从二品称镇国大将军。见《宋史·职官九·武散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