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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院分院院长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为地方法院分院的主官。见“地方法院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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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名。辽北面官,西南面五押招讨司长官。

  • 省国货陈列馆

    国货陈列机构。国民党政府设置。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四月二十一日实业部修正公布《省市国货陈列馆组织大纲》,规定各省市政府所在地均应设国货陈列馆,隶属于省、市政府主管厅、局。每年八月举行展览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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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战国时期官吏告假还乡。《战国策·秦策一》:“商尹告归。”官吏请假回家。《史记·高祖本纪》:“高祖为亭长时,常告归之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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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朝官秩等级名,其俸低于二百石,该级官吏月俸谷二十七石。《汉书·百官公卿表上》说:“比二百石以上(比六百石以下)皆铜印黄绶。”《后汉书·百官五》:“比二百石奉(俸),月二十七斛(石)。”又《百官一》:

  • 青龙

    官名,宓羲时置。当时有春、夏、秋、冬、中五官,青龙为春官,主春。《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宓羲龙师名官。”注:“应劭曰:师者长也,以龙纪其官长,故为龙师。春官为青龙,夏官为赤龙,秋官为白龙,冬官为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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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法使司

    官署名。清末各省司法机构。光绪三十三年(1907)始设于东三省。宣统二年(1910),各省均由提刑按察使司改设。掌全省司法行政并监督各级审判厅、检察厅及监狱。置提法使一人。下设总务、刑民、典狱三科,各

  • 量试

    宋朝官员考选方式之一。二十五岁以上宗室子弟,出官前须赴礼部贡院考试,称量试。例试一场,考经义二道,诗、赋各一首,或考论一道。合格者,授保义郎和承节郎; 不合格者,四十岁以上,授承信郎,四十岁以下,许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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