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官
居官任职。《尚书·虞书·皋陶谟》:“俊又在官”。
居官任职。《尚书·虞书·皋陶谟》:“俊又在官”。
官名。北宋太宗淳化元年(990)置,属刑部,员四人,以选人充任,专掌审阅天下旬奏大辟案牍。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官名。宋淳化元年(公元990年)置,属刑部。以京朝官或选人充任,掌复审
官名。殿中省佐贰官。唐高祖武德三年(620)改殿内丞置,员二人,从五品上协助殿中监、少监处理本省日常事务,兼勾检稽失,省署抄目。高宗龙朔二年(662)随本省改名中御大夫。咸亨元年(670)复旧。北宋前
战国时燕国养猪之官。《符子》载:“朔人献燕昭王以大豕,……王乃命豕宰养之,十五年,大如沙獖,足如不胜其体。”
官名。元置兴文署,秩从六品,属集贤院。设署令一人,以翰林修撰兼;署丞一人,以翰林应奉兼。至治二年(公元1322年)罢,置典簿一人,从七品;典吏一人。掌提调国子学生员饮膳与有关文牍簿书之事。
官名。晋始置,掌护卫之事。南朝宋齐梁陈及北魏、北齐沿置。
三国时称吴国君主为东主。《三国志·吴书·周鲂传》:“鲂既目见靖事,且观东主一所非薄……东主顷者潛部分诸将,图欲北进。”
官名。清末学部之顾问官。光绪三十二年 (1906) 置。非实缺,无定员。分四等,一等视丞,二等视参议,均由学部奏派,三等视郎中、员外郎,四等视主事,均由学部委派。凡部有重要筹议之事,随时咨询。该官于教
官名。契丹置。北面官。《辽史·国语解》:“挞马,扈从之官。”后为皇帝近侍。官名。(1)辽置,《辽史·国语解》:“挞马, 扈从之官。”契丹部落联盟的后期,在耶律释鲁任于越时曾以其侄儿耶律阿保机任此职,称
官名。参见“左玄义”。
官名,汉置,也称逌人使者,掌每年八月巡行各地,宣传政令,并收集歌谣和方言。参看刘歆《与杨雄求方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