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通判
官名。明清土官名号之一。文职。四川、云南、贵州等省设有,设于府或土府内。正六品。有自己所管辖之地区,受地方长官约束。世袭,其承袭事隶吏部。详“土官”。
文职土官名。清制,四川省置二人:石砫厅属一人,杂谷厅属一人;云南省置二人:丽江府、鹤庆州各一人,不管理苗寨事务;贵州省一人,置于镇远府。
官名。明清土官名号之一。文职。四川、云南、贵州等省设有,设于府或土府内。正六品。有自己所管辖之地区,受地方长官约束。世袭,其承袭事隶吏部。详“土官”。
文职土官名。清制,四川省置二人:石砫厅属一人,杂谷厅属一人;云南省置二人:丽江府、鹤庆州各一人,不管理苗寨事务;贵州省一人,置于镇远府。
官名。南朝梁、陈置,掌宫廷用马,属太仆卿。
官名。西晋置。诸公及开府位从公加兵者属官,给侍一人,位在主簿下。赵王伦为相国,曾置四人。职掌同州郡记室官,掌记录、文书缮写。官名。晋设此官,掌章表书记文檄等。《晋书·职官》:“诸公及开府位从公加兵者…
参见“法部左丞”。
明清吏部铨选制度。亦称抽签,乃选授官员方法之一。明朝选官初用拈阄之法。万历二十九年(1601)倪斯蕙创议掣签法,由候选者自行抽签,以定选授先后。吏部尚书孙丕扬奏准实行。清朝沿用此法,凡月选官员均抽签定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天官府太府中大夫属官,掌左府库中所藏器物,下设左府中士以佐其职。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名。北宋前期置,以朝官充任,为馆阁职事之一,掌有关编校书籍之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废。
宋朝少府监属官。掌官印铸造、书写印文之事。官名。宋少府监所属有铸印篆文官二人,掌刻印信篆文。
官名。东汉宫掖门各置司马一人,属卫尉,秩比千石。据《后汉书·百官志》所载,有南宫南屯司马,主平城门;北宫门苍龙司马,主东门;玄武司马,主玄武门;北屯司马,主北门;北宫朱雀司马,主南掖门;东明司马,主东
官名,战国楚置,掌侍从左右,出纳君命等。《史记·楚世家》:“灵王于是独傍偟山中,野人莫敢入王。王行遇其故鋗人,谓曰:‘为我求食,我已不食三日矣。’鋗人曰:‘新王下法,有敢饟王从王者,罪及三族。’”注:
官名。汉朝县府诸曹掾史统称。《后汉书·贾复传》: “王莽末,为县掾。”官名,汉置。汉朝县府分曹办公,各曹的负责人称掾、或掾史。县掾为县中各曹掾的泛称。《后汉书·贾复传》:“王莽末,为县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