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词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土目

土目

①明清对西南地区少数民族头领之称呼。②明清土司佐治官之统称。无职衔。多为土官宗亲充任,或亦参以异姓。一土官之下,往往设有数名。均由土官自行指派。有管辖之地面,替土官征税治民。其名称视地区之不同,有营长、伙目、内甲、板栏、隘目、寨目、版目、所目、堡目、兵目等,统称为“土目”,或“土司头目”、“土官头目”、改土归流后,或为齐民;或改充保甲长; 或仍留此名,改归地方官管辖,视同保甲长。③清朝土司等级之一。其设置情况有三,一为土司支庶子弟降等分管土地,至无等可降,则为土舍、土目,无号纸; 一为对新招抚的少数民族头领之实授,有号纸; 一为对获罪土司之降授,亦有号纸; 均属政府委派。

猜你喜欢

  • 召见

    皇帝特旨命某官员进见,称召见。《史记·田叔传》有诏召见卫将军舍人语。清朝官吏奉特旨召见者皆属高级官员,其他官员均为循例引见。

  • 塞曹史

    官名,汉魏皆置,为边郡塞曹副长官,佐塞曹掾掌边塞事。参看“塞曹掾史”条。

  • 典牧司使

    官名。金贞祜年间置于外路,掌畜牧事务。设官有使,正七品;副使从八品;判官,正九品。

  • 都纪

    官名。管理道教事务之道官。明洪武十五年(1382)设,为各府道纪司之长官。府各一人,从九品,设官不给禄,颁发度牒。掌钤束一府之道人。清沿明制,品秩未入流。例由礼部拣选通晓经义之道人充补,移咨吏部注册。

  • 刑部当月处

    清代刑部内部机构。掌收受在京衙门的文书,编号登记后分发各司承办。现审案件,由本处呈送堂官签字后分发各司审判。旗人命案,由本处带仵作验尸。本处由各司郎中、员外郎、主事及七品小京官轮值;每日满、汉司员各一

  • 二著

    官名合称。即著作郎与著作佐郎。参见“二史”。指著作郎和著作佐郎。《宋史·职官三》:“郎曹阙员……则自二著躐升二史。”《宋史·职官四·秘书省》:“其属有五:著作郎一人,著作佐郎二人,掌修纂日历。”

  • 整舆匠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天朝典官,掌修理舆轿。员额四人,官阶为职同指挥。

  • 加衔

    亦称“兼衔”。清朝吏部之奖叙制度。指在本任官之上另加高于本职之虚衔以显荣其品秩。凡太师、太傅、太保、少师、少傅、少保、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等为大臣加衔及赠官。又总

  • 行营都统

    武官名。五代时后梁置,总掌行营军事,其下有都虞候。《资治通鉴·后梁纪一》记太祖开平元年(公元907年)“以亳州刺史李思安代怀贞为潞州行营都统,黜怀贞为行营都虞候。”

  • 堂阙

    官制用语。宋朝官员差遣的一种窠阙。如监察御史、省郎以上官员、秘书省编修官、各路节镇通判、州教官、大理寺法官等重要差遣,皆由政事堂除授,其员阙亦归政事堂掌握,称堂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