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词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国民革命军总司令

国民革命军总司令

国民党政府最高军事指挥官。始设于广州国民政府。民国十五年(公元1926年)七月七日,公布《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组织大纲》,开始北伐,以总司令统辖北伐军各军、师。并赋予总司令以各种特权, 如“总司令兼任军事委员会主席”,“总司令对国民政府与中国国民党在军事上负完全责任”,“下动员令以后,在战时状况中,为图军事便利起见,凡国民政府所属军民财政各部机关, 均须受总司令之指挥,秉承其意旨,办理各事。”总司令下辖司令部及总政治部。司令部设参谋长,下辖参谋、副官、军需、军医、军法、军械、交通、航空八处,各设处长,处下设科,有参谋、副官、科员等。总政治部设主任、副主任各一人,下设组织、宣传、训练、党务、总务五科。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八月国民党二届五中全会通过《整理军事案》,撤销总司令,改组为军政部、参谋本部、训练总监部及军事参议院。次年三月另设“陆海空军总司令部”,参见该条。

猜你喜欢

  • 黄门驸马

    官名,汉置,为黄门官,属少府,掌皇帝副车。驸,同副。《汉书·苏武传》:“宦骑与黄门驸马争船,推堕驸马河中溺死。”注:“师古曰:宦骑,宦者而为骑也。黄门驸马,天子驸马之在黄门者。驸,副也。”魏晋沿置,而

  • 淮西江北道提刑按察司

    官署名。设于元世祖至元十四年(1277),掌监察地方,置司庐州路(今安徽合肥),监治庐州、安丰、安庆等路。二十八年,改肃政廉访司。

  • 南洋通商大臣

    官名。简称南洋大臣。清朝咸丰十年(1860),改五口通商大臣设。由江苏巡抚兼。掌中外交涉之总务,专辖上海入长江以上各口,兼理闽、粤、浙各口通商事务。同治元年(1862),设专任通商大臣,二年,复归江苏

  • 三唱三注

    唐代铨选中的注官手续。唐制,铨试合格后注官,得参考选人意愿,即《新唐书·百官志下》所谓“询其便利而拟”,选人不同意所拟官职,可以要求重新注拟,经三次注官唱名仍不同意时可以等候下届注拟。下届冬集时可免试

  • 寄居官

    官场用语。又称私居官。宋朝官员不以客居及本贯土著,皆称为私居、寄居官。意指有官者,本朝廷仕宦之臣。

  • 储相

    明朝对翰林院庶吉士别称。相,指内阁辅臣。天顺(1457—1464)后,非翰林不得入内阁。故新进士选庶吉士后,地位优崇,即被目为储相。

  • 镇国将军

    ①官名。明朝置为武散官,从二品,初授。②明、清宗室封号。明朝郡王由嫡长子袭爵,余子封镇国将军。清沿明置,为宗室封爵十二等中第九等。官名。明代郡王诸子封镇国将军;又武散官从二品初授为镇国将军。清代宗室封

  • 中大司马

    官名。新莽地皇元年 (后20)置。参见“大司马”。官名,王莽置,掌领兵,主征伐。《汉书·王莽传》:“置前后左右中大司马,赐诸州牧号为大将军。”

  • 侍郎右选郎中

    官名。元丰改制以后置,以吏员郎中一人充任,资轻者为员外郎。掌铨注自借差、监当至供奉官、军使。侍郎右选内部组织分十五案:从义案,忠训案,成忠案,承节案,承信案,进武案,差注案,生事上下案,掌阙案,资次案

  • 剧曹令史

    官名,汉置,俸二百石,共三人,主书。见《后汉书·百官志三·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