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词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国务大臣

国务大臣

官名。清末责任内阁之职官。宣统三年(1911) 四月设责任内阁,始置。以内阁总、协理大臣及各部大臣充,皇帝特简。掌辅弼皇帝,担负责任。总、协理大臣每日入对,各大臣分班值日。得参加内阁会议,讨论国务。重要国务,或会同或单独具奏。

猜你喜欢

  • 五城兵马司

    官署名。明清管理京师治安之机构。掌巡捕盗贼,街道沟渠、囚犯火禁之事。元朝曾于大都路设兵马司,掌治京城治安。明沿元制。洪武(1368—1398)中于北京、南京中、东、西、南、北五城分置,始称五城兵马司。

  • 奏事处

    官署名。清朝负责呈递奏折传宣谕旨之机构。设于清官内廷。成立年代不可考。掌向内递进奏折、题本,向外传宣谕旨; 安排八旗、侍卫处及各部院每日在朝值日班次; 呈递引见官员的“膳牌”、王公大臣年节所进如意和外

  • 湖广司

    官署名。即“湖广清吏司”。

  • 漕曹

    官署名。主漕运,即将郡国粟运至京师或它郡。汉《巴郡太守张纳碑》有漕曹掾及左右史各一人。官署名,汉置,为外职诸曹之一,掌漕运诸事。其长官称漕曹掾,也简称漕曹;副长官称漕曹史,佐掾掌漕运诸事。

  • 陕西四川行省

    见“陕西等处行中书省”。

  • 临安府通判

    官名。南宋初年置,为临安府副长官。孝宗乾道七年(1171),改置判官领其事。九年复置。

  • 提刑按察使

    即“按察使”。官名。明置,为提刑按察使司长官,掌一省刑名按劾之事。纠官邪,戢奸暴,平狱讼,雪冤抑,以振扬风纪,而澄清其吏治。其官属有副使、佥事、经历、知事、照磨、检校、司狱等。清沿明制,也置此官,称“

  • 诸路宝钞都提举司

    官署名,元朝置。掌印行钞币。世祖至元二十四年(1287)由诸路交钞都提举司改立,秩升为正四品。置达鲁花赤、都提举、副达鲁花赤,提举各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二员。顺帝至正十年(1350),改为诸路宝泉都

  • 刻漏视品

    流内视品官名。唐初置,掌知刻漏。见“五官挈壶正”。

  • 行理

    官名。①周朝置。掌迎送宾客的外交官。《国语·周语中》: “敌国宾至”,“行理以节逆之。”韦昭注:“行理,小行人也。”②春秋时诸侯国掌交通使命的官员。《左传·昭公十三年》: “行理之命无月不至。”官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