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道巡行劝农司
见“大司农司”。
见“大司农司”。
参见“太子内直备身五职”。
官名。清末置,为土药统税总局长官。见“土药统税总局”。
官名。东晋置,即原“光禄大夫”。《通典》卷三四《光禄大夫》:“魏晋以来无员,其左、右光禄大夫、光禄大夫皆银章青绶,其重者诏加金章紫绶,则谓之金紫光禄大夫。其重者既有金紫之号,故谓本光禄为银青光禄大夫。
官署名。清末管理少数民族事务之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理藩院设。职掌同理藩院。置尚书一人,左、右侍郎各一人,并额外侍郎一人。下设领办处,为合署公务总汇之区,置领办二人,帮办二人,以郎中、员外
官名。北魏有典客监,秩从五品;太和十五年(公元491年)置主客令。北齐鸿胪寺所属有典客署,置令及丞,所属有京邑萨甫、诸州萨甫。隋沿置,所属有掌客。炀帝曾改称典蕃署,旋复旧。唐制鸿胪寺典客署置令一人,从
宋朝检正中书吏房公事简称。参见“检官”。
见“额驸”。
“露门学文学博士”的省称。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翼王府,员额八十人,官阶为职同总制。参见“典彩”。
官署名。北齐太府寺左、中、右尚方署下皆置,设丞。亦为诸署别领之局的泛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