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部主判
即“判吏部事”。
即“判吏部事”。
文书名。即诰命之俗称。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 始置。为太常寺太医署属官,十人。唐沿隋制,改八人,从九品下,与医监、医师、医工掌医疗疾病,并以其治愈之数为考课。宋朝徽宗崇宁二年(1103)置于殿中省尚药局,以医官副使
官名,东汉末年刘表置,掌领兵征伐或驻守。见《隶释·熊某本碑》。官名。东汉末刘表为荆州牧时置,以熊某任之,见《隶释》一一《绥民校尉熊君碑》。
东宫官职。《梁书·徐勉传》: “频表解宫职,优诏不许。”时勉任太子詹事。
汉代官员任用限制之一。《后汉书·冯绲传》说:“旧典,中官子弟不得为牧人职”。同书《李固传》又记李固对策说:“诏书所以禁侍中、尚书、中臣弟子不得为吏察孝廉者,以其秉威权,容请托故也。而中常侍在日月之侧,
官名。契丹遥辇时期为豪民大族的荣衔。契丹旧例,凡豪民要裹头巾者,纳牛驼十头,马百匹,乃给官名曰舍利,后遂为帐官。御帐官有舍利司,掌皇族军政,各部族亦有舍利司,掌部族子弟之军政。入辽后,舍利实际成为贵族
官名。即左神策军护军中尉。
满语官名。汉译为“右参议”。
见“牌符”。
杂任职名。唐于少府监置三百六十五人,为织绫锦的工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