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部上士
即“小吏部上士”。
即“小吏部上士”。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 (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的四班,与伏波将军同班,大通三年 (529)改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八班。陈定为拟八品,比秩六百石。武官名。南朝梁置,为加官、散官性质的将军,秩第四
三国蜀的地方兵之一。由賨人(湖南、四川一带的少数民族)组成。
宋朝士名。徽宗政和八年 (1118)置,以赐在学选人,从九品。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尚书右选置,掌武臣奏荐、酬赏军功。
官名。明太祖洪武(1368—1398)时磨勘司置,一人。详见“磨勘司左司丞”。
官署名。元至大元年(公元1308年)置,属詹事院。掌供须、文成、藏珍三库,内府供给段疋宝货等物。设卿四人,太监、少监、丞各二人,经历、知事、照磨各一人。天历二年(公元1329年)属储政院,以三库隶内宰
官名。隋文帝内官六典之一,置三员,隶尚工,视流外二品,掌内宫财帛出入。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为行政院直属机关。民国二十八年(公元1939年)国防最高委员会组织地方自治讨论会,拟定《县各级组织纲要》,为起草此一《纲要》的补充法规,遂于行政院内设县政计划委员会,负起草之责
参见“制科”。科举制度中由皇帝临时设置的考试科目。即“制科”,见该条。
吏员名。宋代置于诸州,掌招待宾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