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大夫
官名。战国魏置。主管官吏的长官。《水经·河水注》引《古本竹书纪年》: “魏襄王十七年,邯郸命吏大夫奴迁于九原”。
官名。战国魏置。主管官吏的长官。《水经·河水注》引《古本竹书纪年》: “魏襄王十七年,邯郸命吏大夫奴迁于九原”。
官名。隋朝太府寺掌冶署次官,置四员,从九品上; 炀帝大业三年(607)改隶少府监。唐武则天垂拱元年(685)改掌冶方丞置,员二人,正九品上。北宋初存其名,极少除授。
宫外命妇通称。夫或子为官,帝王可加相应封号于其母及妻,使获得一定的地位和待遇。始于周朝,指卿大夫之妻。西汉皇帝女皆尚列侯,称公主; 皇帝外祖母、大臣夫人,有封为郡君者,如宣城郡广德君、酂君等。东汉皇女
官制用语。汉朝州刺史巡行所辖郡国,以“六条”考察郡国官吏的政绩,审查罪犯有无冤屈等,称为“行部”。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监御史》、《后汉书·百官五·州郡》。师古说:“《汉官典职仪》云刺史班宣,周行郡
见“转运使”。官名。宋置,见“转运使”。
官名。①隋朝始于秘书省太史曹置。掌教漏刻生。唐朝秘书省太史局沿置,初有二十员,流外二品; 肃宗乾元元年(758)改太史局为司天台,置六员,从九品下,掌知漏刻教漏刻生。明朝钦天监(司天监)置六员,后革五
官署名。元朝地方监察机构名。设于元世祖至元十四年(1277),置司潭州路(后改名天临路,今湖南长沙),监治潭州、衡州、道州、永州、郴州、全州、宝庆、武岗、桂阳等路。设使、副使等,隶江南行台。二十八年,
唐、五代职事官值班制度。尚书省官每一日一人宿直,尚书都省设值班记录依次传递; 内外官上班视事,下班而退,有事则直。五代后梁逐日当中书舍人及吏、兵部知印郎官、少府监及篆印文兼书写告身人吏等,轮次于中书侧
官名。北魏置,为派驻尚书省驾部曹监察政务、兼理曹事的内廷官员。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三品上。
官名,为郡县小吏,汉置,掌杂务,随事所遣,有固定职事者称直(值)事小史。《后汉书·百官五·州郡》:“閤下及诸曹各有书佐、干,主文书。”注:“《汉官》曰:干、小史二百三十一人。”
官名。北魏置。为内秘书属官,由皇帝所信任的中散官充任。《魏书·崔宏传》:“天安元年(466),擢(崔衡)为内秘书中散,班下诏命及御所览书,多其迹也。”孝文帝太和(477—499)改制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