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宋朝始置。徽宗政和七年(1117)改原诸王府侍读而置,又资善堂亦设,职掌均同旧制。明建文(1399—1402)中增设资德院为太子官属,置此官。成祖即位废。
官名。金朝武散官三十四阶之第十二阶,从四品下。元朝沿置,从三品,宣授。官阶名,金朝置,为武散官从四品下。位在定远大将军下,广威将军上。散官只有官阶,无具体职事。见《金史·百官一》。
元朝吏职。掌执用中书省印。设四员。吏员名。元置,属中书省,员额四人,掌执用省印。中书省设中书令时,改称监印,参见该条。
同“内城巡警总厅军装所”,参见该条。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不遇类科目。开元十五年(公元727年)诏举,邓景山及第。
即“丹杨尹”。官名。西汉元狩二年(公元前121年)改鄣郡为丹阳郡,治所在宛陵(今安徽省宣城),三国吴移治建业(今南京市),吴、东晋与南朝宋齐梁陈均建都于此,设丹阳尹以治之。陈丹阳尹中二千石,品第五。有
官名。掌管抄写文字的小吏。宋朝欧阳修《归田录》:“余六人者,欢然相得,群居终日,长篇险韵,众制交作。笔吏疲于写录,僮史奔正往来。”
官署名。元朝军府。秩从三品,统军五千以上。置达鲁花赤、万户各一员,俱从三品; 副万户一员,正四品。
爵名。初指子爵中开国置官食封者,后仅为爵位名。食邑为县,故爵前常冠以所封县名。晋朝始置,位在开国伯下,二品; 南朝沿置,梁开国诸子位视二千石,班次之; 陈为九等爵第五等,五品,秩视二千石; 隋朝置为第
见“都头”。武官名。宋置,为步军都头的副职,参见“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