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十六国后赵石勒赵王元年(319)置。《晋书·石勒载记下》: “以张离、张良、刘群、刘谟等为门生主书,司典胡人出内,重其禁法,不得侮易衣冠华族。”
官署名。南朝梁置,为东宫诸局之一。
满语官名。法克师,满语意为工匠、匠役。大,头目、首领之意。清初定汉名为“催总”,即工部及内务府属官之匠役催总。乾隆二十四年(1759),改为“司匠”。
官名。西晋末凉州张轨置为统兵主将,地位高于一般州所置督护。氾瑷任此职时,率兵二万讨东羌校尉韩雅。见《晋书·张轨传》。
唐代由府州荐举士人应礼部考试的制度。唐制,凡不属官学生徒的士人,如欲应礼部的考试,须先带着身份、履历证书,到县报名,经县考试合格,升于州,州再加以考试,称为“解试”。解试合格后,即取得了参加礼部举行的
官署名。明、清户部所属管理钱法之机构。明天启五年 (1625) 设,由督理钱法侍郎领其事。掌司宝泉局鼓铸事宜。清顺治元年 (1644) 沿置,由满、汉右侍郎兼管。下设满、汉主事各一人,由户部司员中派、
官名。清末各省巡防队各营长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后各省旧军渐改为巡防队。三十三年定制,分五路驻防,每路辖步马队若干营,营置管带官一人。职掌管理全营事务。
官名。北魏置。《窦泰墓志》:“起家为襄威将军,帐内都将。”(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三二一)参见“都将”。
官名。清朝道员之一。负责各省学校教育事宜。各省均置,系按察使佥事衔,以各部郎中进士出身者补用。惟直隶设“学督御史”。雍正四年(1726),各省督学改为提督学政。
官署名。崇祯十六年(1643),李自成农民军政府于襄阳置吏、户、礼、兵、刑、工六政府,设侍部、郎中、从事等官。入北京后,各增设尚书一人,侍郎、从事数人,多以明朝降官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