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盐都尉
官名。三国魏置,两晋、北魏沿置。设于郡国产盐处,掌盐政。东晋时王允之以建武将军、钱唐令领之。魏、晋六品,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从五品中,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
官名,三国魏置,六品,设于产盐处,掌盐政。《通典·职官十八》“魏官置九品……第六品……司盐都尉、度支中郎将校尉、司竹都尉。”其后、两晋、北魏沿置。
官名。三国魏置,两晋、北魏沿置。设于郡国产盐处,掌盐政。东晋时王允之以建武将军、钱唐令领之。魏、晋六品,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从五品中,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
官名,三国魏置,六品,设于产盐处,掌盐政。《通典·职官十八》“魏官置九品……第六品……司盐都尉、度支中郎将校尉、司竹都尉。”其后、两晋、北魏沿置。
官名。北宋置提点开封府界诸县镇公事,掌畿内县镇刑狱、盗贼、场务、河渠之事。南宋改称提点京畿刑狱。参看《宋史·职官七·提点开封府界诸县镇公事》。
官名。周朝置。① 冢宰属吏。《左传·哀公三年》“命宰人出礼书。”杜预注: “宰人,冢宰之属。”《国语·晋语九》: “及臣之长也, 端委带以随宰人。”韦昭注: “宰,宰官
官署名。设于元世祖至元二十一年(1284),掌大名路民户内织造段匹等人匠,秩正六品。置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隶织染杂造人匠都总管府下。
官名。隋文帝开皇十六年(596)内侍省置二十员,以承门阁。以宦官充任。
官制术语。清制,凡汉官任外职,如离本籍过远不能迎养父母者,得请改为近省,以行省之毗连者为限,谓之告近。
南朝时典签的异称。见《南史·巴陵王子伦传》。
官署名。金朝地方官署。掌本路税赋钱谷、仓库出纳、权衡度量之制。太宗天会六年(1128)置于平阳府。宣宗兴定三年(1219)以平阳残破,改置于绛州。长官为转运使,秩正三品。下设同知转运使、副转运使、户籍
官署名。辽置,属北面皇族帐官,掌蜀国王岩木房族之事。
官署名。明朝置,为内府制备弹弓泥弹之所。设掌房一员,佥书数员。所制泥弹分轻重大小,各以黄布作袋盛贮,以供皇帝之用。宫廷祗应机构。明置,专备弹弓。所用泥弹,大小轻重,各有等第,以黄布作袋盛之。设掌房一人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增置散职八尉之一,正七品。官名。隋炀帝置,正七品武散官授宣惠尉。见《隋书·百官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