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牧
官吏泛称。《左传·襄公十四年》:“天生民而立之君,使司牧之。”以牧羊喻治民,故称。
官吏泛称。《左传·襄公十四年》:“天生民而立之君,使司牧之。”以牧羊喻治民,故称。
吏员名。元代于吏部置,员额五人,掌缮写之事。
参见“皇史宬”。
官名。明嘉靖二十九年置提督总兵官一员,为京营长官。不久,改提督为总督。见《明史·职官五·京营》。
官名。西魏、北周冬官府司玉下大夫石工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尧舜时有此官,掌典国礼与祭祀。其属有乐官。其后相沿置,到周朝,既沿称宗官,又称宗伯,到汉朝,则称太常。《周礼·春官·宗伯》:“乃立春官宗伯。”注:“唐虞历三年,以宗官典国之礼与其祭祀,汉太常是也
官吏名,其职不详,疑是在门口检查出入证件的官吏。《后汉书·肃宗孝章帝纪》:“劳飨魏郡守令已下,至于三老、门阑、走卒,赐钱各有差。”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三十六年(公元1947年)五月二十六日公布《省警保处组织法》,将各省的警务处与保安处合并为警保处,仍隶属于省政府。其职权为掌理全省警察及保安事务。内部组织有六科、三室:第一科,
清朝地方官员对总督之尊称。清代总督的尊称,又称制台。宪和台都是对高级长官的尊称。参看“总督”条。
官名。北宋前期置,以朝官以上曾任转运使、提点刑狱者充任,佐三司使、副使分理三司事务。户部、盐铁、度支分置三使时,三部亦各设,称三部判官。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废。金朝亦置,员三人,从六
官名。清代热河都统衙门内原有理藩院所派司员、笔帖式,分在八沟、塔子沟、三座塔、乌兰哈达四处征税,乾隆四十四年(公元1779年)均改为蒙古理事官,仍隶属于热河都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