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正郎
散官名。金朝置,为司天监散官,二十五阶之第十九阶,秩正八品下。元沿置,为十四阶之第九阶,秩正七品。明洪武四年(1371)置,为钦天监散官,以授五官灵台郎。十五年废,改依文散官分授。
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司天翰林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正八品下,称司正郎。见《金史·百官一》。
散官名。金朝置,为司天监散官,二十五阶之第十九阶,秩正八品下。元沿置,为十四阶之第九阶,秩正七品。明洪武四年(1371)置,为钦天监散官,以授五官灵台郎。十五年废,改依文散官分授。
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司天翰林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正八品下,称司正郎。见《金史·百官一》。
官署名。北宋初年置,掌供奉御用膳食等事。设勾当官四人,以京朝官、诸司使副及内侍充任。辖有食手、兵校千余人。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归隶膳部。后改隶光禄寺。徽宗崇宁二年(1103),并入太官
学官名。宋置,见“教谕”。
即“度牒”。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四班,大通三年(529)改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八班,南朝陈改为拟八品,比秩六百石。武官名。南朝梁置,为加官、散官性质的将军,秩第四班。陈沿置,秩
官名。见“公府户曹”。
见“武学掌仪”。
宋朝经制使司、经制发运使司、经制边防财用司简称。
殷朝诸侯方伯别称。《甲骨续存》卷一第一五○七片: “辛巳卜, 贞, 多君弗言余其㞢于庚, 亡祝,九月。”宗教事务官的合称。商代设置,见于祖庚、祖甲朝的卜辞,如:“辛未王卜
官吏任用限制之一。汉代对于从事若干职业的人不许入仕。汉初规定商人及其子孙不得入仕,如《汉书·食货志》记“孝惠、高后时,市井子孙不得仕宦为吏。”同书《贡禹传》记“孝文帝时, 贾人、赘婿皆禁锢不得为吏。”
使职名。唐太宗贞观(627—649)中始置,掌议帝后陵寝制度、监造帝后陵寝,阎立德曾充任。昭宗天祐元年(904) 遇弑,以平章事裴枢充山陵礼仪使、独孤损充山陵使、权知河南尹韦震充山陵桥道使,行安葬大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