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役上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 置,北周沿置。地官府载师中大夫属官,掌力役之政令,负责全国力役的调派。下设司役中士以佐其职。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 罢。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 置,北周沿置。地官府载师中大夫属官,掌力役之政令,负责全国力役的调派。下设司役中士以佐其职。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 罢。
女官名。唐、金都设此官,正八品,掌锦彩丝帛等事。见《新唐书·百官二·宫官》、《金史·百官三·宫人女官》。
指郡守、郡尉和县令、县长。郡守、郡尉官俸二千石,县令、县长称为“长吏”。《汉书·武帝纪》:“二千石官长纪纲人伦。”注:“师古曰:谓郡之守尉,县之令长。”参看《汉书·百官公卿表上·郡县》。
官名。宋置,为太常礼院的副长官。见“太常礼院”。
官名。辽置,见“太医局”。
官名。明初户部、刑部所属山西部分置。参见“山西部”。
任朝官的卿大夫、士。相对任宫中官职的卿大夫、士而言。《周礼·天官·阍人》: “凡外、内命夫命妇出入,则为之辟。”贾公彦疏: “内命夫,卿大夫,士之在宫中者”,“对在朝卿大夫、士为外命夫”。
官名。北宋前期置,员一人,以无职事朝官充任,无职掌。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度支司复置郎中、员外郎,遂罢。
官名。清末各级审判厅之审判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后设大理院等各级审判机构。始置。品秩自从五品至正七品不等。职掌刑民案件审理。官名。宋代于大理寺置推丞、评事,省称推事。清末于大理院及各级审判厅置推
官名。南宋置为侍卫马军司长官,为三衙最高军职之一,掌马军之政令。武官名。见“侍卫亲军马军都指挥使司”。
官名。北宋都大提举茶马司置,掌收茶利以供市马经费,位在都大提举下、同主管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