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贵嫔
妃嫔号。十六国汉置。《晋书·刘聪载记》,“(聪)使其兼大鸿胪李弘拜(刘)殷二女为左、右贵嫔,位在昭仪上。”
妃嫔号。十六国汉置。《晋书·刘聪载记》,“(聪)使其兼大鸿胪李弘拜(刘)殷二女为左、右贵嫔,位在昭仪上。”
即大帅。率、帅古相通。守城军将。《墨子·迎敌祠》: “城上步,一甲,一戟,其赞三人,五步有五长,十步有什长,百步有百长,旁有大率,中有大将,皆有司吏率长。”官名,汉魏时东夷女王国置,掌检察诸属国,类似
官场用语。旧时官衙以卯刻鸣鼓召集僚属,故谓赴官所伺候上官为听鼓。后又用来称候补官缺者。
官名。唐初秦王、齐王府左一护军府长官,各置一员,正四品下,掌率本府统军以下侍卫陪从。
官名。①负责地方治安之官。五代后唐始置。宋朝置于沿边寨及险要去处,以閤门祗候至诸司使、将军或内侍等充任。另或置同都巡检使,若供奉官以下充任,则不带“使”字。并置巡检都监、巡检使或同巡检使等,若三班使臣
官署名。清末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所属之机构。光绪十年(1884)设。掌翻译电报。光绪二十七年,并入外务部。
十六国前燕官学生之别称。《晋书·慕容皝载记》:“赐其大臣子弟为官学生者号高门生,立东庠于旧宫,以行乡射之礼”,“皝亲临东庠考试学生,,其经通秀异者,擢充近侍。”
官名。十六国汉石勒为镇东大将军时,以授张宾,领记室,位次司马,主持军政事务。见《晋书·石勒载记上》。
官名。宋朝无品武阶官,位同进勇副尉下,守阙进勇副尉上。
官署名。清末法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收发定罪人犯、京外来往文件折奏、逾限统计书表,掌罚书手、皂差、禁卒,宣告各项示谕,收发、修造刑具并全署工程各事项。置员外郎、主事各二人。法部内部
官名。五代后周始置,宋朝不置殿前都点检后,为统兵官之一,位殿前都指挥使下、殿前都虞候上,以刺史以上充,徽宗政和(1114)定其位在正任承宣使上。武官名。宋置,见“殿前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