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治狱
宋朝大理寺右治狱省称。
官署名。宋代大理寺审判厅之一,掌审理京师百官刑狱,或皇帝指定审问的案件,以及追究官物。
宋朝大理寺右治狱省称。
官署名。宋代大理寺审判厅之一,掌审理京师百官刑狱,或皇帝指定审问的案件,以及追究官物。
① 选官方式之一。相传起源于上古禅让之时。《尚书·舜典》:“虞舜侧微,尧闻之聪明,将使嗣位,历试诸难。”孔颖达疏: 试,“试以治民之难事”。后世用为选官之法。《诗经·小雅·大东》:“私人之子,百僚是试
金代镇防军之一。于河南、陕西与南宋、西夏毗邻地区编练百姓组成,以居守边界。
官制用语。宋朝官员注授差遣的一种方式。官员因被奏举或责降,就地改注其他差遣,称就移。宋代官员注授差遣的方法之一。官员因被奏举或责降,就地改注其他相应的差遣,称为就移。
即“丹书铁契”。
官名。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508)改都水使者置。位九班,居十二卿之末,班秩低于其余列卿。掌船舶航运河堤修治等事务。下设丞、功曹、主簿。属官有参军事二人、河堤谒者八人等,陈沿置,与其余列卿皆位三品,秩中
①指官府、朝廷。《史记·范睢蔡泽列传》:“收穰侯之印,使归陶,因使县官给车牛以徙”。②县府官吏统称。《睡虎地秦墓竹简·语书》: “又县课县官,独多犯令而令、丞弗得者,以令、丞闻。”注:课,考核; 县官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三十年 (1293) 由提举司改立,隶武备寺,掌制造弓弦。置大使、副使各一员。
官名。清朝内务府三旗包衣护军营掌治营务之长官。雍正元年(1723)设,每旗一人,正三品。
官名。西魏,北周夏官府兵部中大夫司火中士佐官,正一命。
指诸侯。《尚书·商书·说命中》: “树后王君公,承以大夫师长。”孔颖达疏: “君公谓诸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