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卷官
见“受卷”。
见“受卷”。
官名。清末度支部通阜司主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三人,正五品,奏补。掌管本司事务。
官名。元置,为宁徽寺的佐官,见“宁徽寺”。
官署名。清末大理院分设机构。宣统二年(1910)颁《法院编制法》,规定距较远或交通不便之省份得于高审厅内设大理分院。次年,大理院奏请于甘肃、四川、云南、广东四省筹设,辖地如总督。未及成立,清亡。
官署名。北齐太府寺置,有令、丞。隋朝沿置,有令二员、丞四员。唐朝太府寺置,令三员、丞五员、监事八员,掌钱帛、杂彩库藏。入藏,由太府卿、御史监阅,太府丞主帐簿; 出库,则勘验本寺符契而发。北宋初存其名而
官名。元置兴文署,秩从六品,属集贤院。设署令一人,以翰林修撰兼;署丞一人,以翰林应奉兼。至治二年(公元1322年)罢,置典簿一人,从七品;典吏一人。掌提调国子学生员饮膳与有关文牍簿书之事。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布宪中大夫修闾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五品,掌东宫田赋、财赋出纳,隶家令司、内宰司。设于世祖至元二十年(1283)。置达鲁花赤、提举、大使各一员。
见“斋郎”。官名,三国魏置,隶太常,属太庙令,八品,掌郊庙祭祀杂务。两晋、南朝皆置。北魏分太常斋郎和祀官斋郎,前者为从七品中,后者为九品中。唐朝太常寺置太庙斋郎一百三十人,其所领两京郊社署置郊社斋郎一
官名。西周置。司空属官,掌盖房之刍薪。官名。西周设置,为司空的属官。见“司空”。
官名。太平天国天王府置,属朝内典官。员额六人,官阶为职同指挥。参见“典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