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酌院
审判参议机构。唐置,《新唐书·刑法志》说:“穆宗童昏,然颇知慎刑法,每有司断大狱,令中书舍人一人参酌而轻重之,号‘参酌院’。”其后大理寺少卿崔杞上言, 以为参酌之名不正,遂罢废。
审判参议机构。唐置,《新唐书·刑法志》说:“穆宗童昏,然颇知慎刑法,每有司断大狱,令中书舍人一人参酌而轻重之,号‘参酌院’。”其后大理寺少卿崔杞上言, 以为参酌之名不正,遂罢废。
清朝地方官员对总督(或巡抚)、布政使、按察使之合称。清朝地方官员称总督(或巡抚)、布政使、按察使为三大宪。
官名,汉时东海中对马国、奴国、不弥国等置,为副长官。类似中国的副宰相。《三国志·魏书·乌丸鲜卑东夷传》:“东南至奴国百里,官曰兕马觚,副曰卑奴母离……东行至不弥国百里,官曰多模,副曰卑奴母离。”参看“
清代文选清吏司的内部机构。掌管京外各衙门笔帖式及天文生、各旗印务笔帖式照咨补放,铨选笔帖式各缺,考补贴写中书、库使。置经承、掌稿笔帖式以办理事务。
管理佛事务官员统称。 十六国后秦以道䂮法师为僧正,是为立僧官之始。南朝宋亦置僧正,梁置大僧正。唐、宋设有僧官衙门僧录司,掌众僧事。辽朝上京、燕京设僧录。金朝路设僧录、僧正,州郡设都纲,县
官名合称,即左监和右监的简称。秦置,汉因之,掌平决诏狱。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廷尉》、《后汉书·百官二·廷尉》。
官署名。北宋前期,中书门下置,掌郊祀、朝拜陵庙、朝会享宴、尊号、祭器、仪仗、刻漏、册礼、旌表、假告、外交、馆阁、国学、图书、祥瑞、贡举、补荫、释道、旌节、符印、诸司职掌、诸道行军司马、将校加恩、功臣子
官名。即中书侍郎,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 (670)复名中书侍郎。
官名。元置,属司天台,员额八人。
官制用语。指北魏时因战事胜利、新帝即位或立太子等而晋升全部或一部分官员的品阶。
匈奴王号名,为单于同姓,位次于左右贤王、左右谷蠡王、左右日逐王,而高于右温禺鞮王、左右渐将王。下有骨都侯领兵辅政。见《后汉书·南匈奴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