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谋官
见“参谋”。
(1)宋代军事幕职名。亦称参谋军事,为宣抚使、宣抚处置使、招讨使、制置大使、制置使、经略安抚使、总管、钤辖、招抚等使的高级军事幕职,掌参预军事谋划。(2)清末军职名。设于新军,掌协赞号令,参画机宜。军一级有总参谋官。由协都统充任;一等参谋官,由正参领充任;二等参谋官,由协参领充任。镇一级有正参谋官,由正参领充任;又有二、三等参谋官。
见“参谋”。
(1)宋代军事幕职名。亦称参谋军事,为宣抚使、宣抚处置使、招讨使、制置大使、制置使、经略安抚使、总管、钤辖、招抚等使的高级军事幕职,掌参预军事谋划。(2)清末军职名。设于新军,掌协赞号令,参画机宜。军一级有总参谋官。由协都统充任;一等参谋官,由正参领充任;二等参谋官,由协参领充任。镇一级有正参谋官,由正参领充任;又有二、三等参谋官。
官库名。元至元二十八年(公元1291年)置,秩从五品,掌御用珍宝、后妃公主首饰宝贝。以提点三人为主官,下设大使、副使。
官名。隋朝太常寺置六十员。唐朝沿置,二十员,流外三品,掌祭祀赞相导引之事。流外官名。唐置,属太常寺。秩流外三品,协助奉礼郎掌朝会时的百官位列的导引。至宋改称赞引使。
年俸粮谷一百石的官吏。战国秦官制,斩两颗敌人首级者可以获得年俸百石的官职。《韩非子·定法》: 商君之法,“斩二首者爵二级,欲为官者为百石之官”。
将官名,金朝置。为军中主将或主帅,掌领兵征伐。武锐总管,为金国海陵王侵宋时的三十二总管之一。见《金史·百官一》。
官名合称。见“机宜”。
官名。(1)清代后期中央及地方均有临时设置的机构,其主管官若身份特高,称为督办。(2) 北洋政府设置,一为省军政长官,即“军务善后督办”或“督办军务善后”的简称。民国九年(公元1920年)陆续由督军改
唐制,除受四品以下,五品以上官称制授,见《资治通鉴·唐纪》“景云元年”条。
吏名。清朝京吏之一。清制,京吏有三: 供事、经承、儒士。各部院衙门之办事人员,如堂吏、门吏、都吏、书吏、知印等统称经承。属内阁、翰林院、詹事府者可考取供事;属礼部者可转补儒士。详见“吏”。清代各部院役
官名。明朝大理寺职官自少卿以下分设左右,以便分区任事,互相稽察。后遂定以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四川、贵州属左,以江西、陕西、河南、山西、湖广、广西、云南属右。设左、右少卿各一人,正四品,佐寺卿掌驳正
官名。南朝、北齐皆置。见“细作署”。官名。南朝梁设此官,属少府卿,掌制精美器玩之物,其佐官有丞。北齐细作署设令及丞,为该署长官,职掌与梁同。见《隋书·百官上、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