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词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县长任用资格

县长任用资格

依照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二年(公元1933年)六月二日修正公布的《县长任用法》的规定,作为荐任公务员的县长,除必须有三十周岁以上的年龄资格外,并须具备下列资格之一始能充任:一、依法经过县长考试及格者;二、高等考试行政人员考试及格,并曾任荐任官一年以上者;三、在依法举行县长考试以前各省考取的县长经过考试院复核及格,并曾任荐任官一年以上者;四、在教育部认可的国内外高等学校研究法律、政治、经济、社会学各学科,并持有毕业证书,且曾任荐任官两年以上,经甄别审查合格、成绩列甲等并有证明书者;五、曾任简任官一年以上,经甄别审查合格,成绩列甲等并有证书者;六、曾任荐任官三年以上,经甄审合格,成绩列甲等并有证书者;七、现任县长,经内政部呈荐,由铨叙部甄别审查合格,成绩列甲等并有证书者;八、曾任最高级委任官五年以上,经铨叙合格,成绩列甲等并有证书者。另外,具有下列资格之一的公务员亦可被任用为县长:一、曾任县长两年以上政绩卓著并有公文证明者。二、曾任荐任职五年以上成绩显著并有公文证明者;三现任最高级委任职,有异常卓著的成绩并受过升级奖励者;四、曾任委任职七年以上成绩优异并有文书证明者。

猜你喜欢

  • 粮科

    见“仓科”。

  • 南京按察司

    见“河北河南道提刑按察司”。

  • 王子郎君班

    官署名。辽朝置。王子院下级机构。管理王子班郎君。设详稳管班事。

  • 内小臣奄下士

    官名。西魏,北周天官府司内上士内小臣奄中士佐官,正一命。

  • 曷苏馆路都统司

    官署名。金朝置。统领本路军兵。设都统、副都统领司事。太宗天会七年(1129)置于东京曷苏馆。章宗明昌四年(1193)废。

  • 诏板

    皇帝的命令文告,同诏书。因诏书写于板上,故名。《后汉书·窦武传》: “(曹节) 召尚书官属,胁以白刃,使作诏板,拜王甫为黄门令。”诏旨的别称,也就是皇帝的圣旨、命令。《后汉书·窦武传》:“召尚书官属,

  • 宝章阁学士

    官名,宋理宗宝庆二年(公元1226年)置。宝章阁为藏书之地,内藏宁宗御制。其官有学士、直学士、待制,但都是荣誉虚衔,有此虚衔,可享受超官阶优待。学士无职守,无所掌,只供侍从,备顾问。见《宋史·职官二》

  • 四镇

    镇东、镇西、镇南、镇北将军的合称。位在四征将军之下,统兵职掌与之略同。诸路征、镇一般不并置。详见各条。

  • 上京城隍使

    武官名。辽置,见“上京城隍使司”。

  • 对扬

    西周时期受赏册封命的臣子向周天子称颂答谢的礼仪程式。 《鼎铭》: “史留受王命书”,“锡”,“拜稽首敢对扬天子丕显鲁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