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维那
县僧官名。北魏置,《魏书·食货志》说:“庄帝初……制,……诸沙门……粟入外州郡仓七百石者,京仓三百石者,授县维那。”掌本县僧人的剃度,僧人行旅的文移以及僧祇粟的管理。北齐改称县沙门曹。金代亦以县维那管理本县僧尼。
县僧官名。北魏置,《魏书·食货志》说:“庄帝初……制,……诸沙门……粟入外州郡仓七百石者,京仓三百石者,授县维那。”掌本县僧人的剃度,僧人行旅的文移以及僧祇粟的管理。北齐改称县沙门曹。金代亦以县维那管理本县僧尼。
官署名。参见“御茶膳房”。
即郡主。宋代诸王的女儿本称郡主,徽宗政和三年,从蔡京之请,改公主号叫帝姬,改郡主号叫宗姬,改县主号叫族姬。南渡后废。见《宋史·礼志十八》。
海关征税部职员的一种,即外班。见“征税部”。
官名。都军即都监。“北地汉儿张献甫作太原都军。”见宋洪皓《松漠记闻补遗》。参看“都监”条。
官署名。元朝地方监察机构。由提刑按察司改立,为江南十道监司之一,隶江南诸道行御史台。参见“肃政廉访司”。
官名,东汉末年曹操置。东曹掌二千石官员的任命和调动及军吏事。东曹议令史掌对东曹事务的顾问应对和参谋议论。《三国志·魏书·胡质传》:“(胡质)入为丞相东曹议令史。”
官名。北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978)置,分东、西二使,属西班诸司使。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六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正七品。徽宗政和二年(1112)
官名。属东宫。三国魏置,九品,员数不详。官名,三国魏置,九品,掌巡逻或看守某处某物。
专差御史名。明制,南北两直隶各府州县均牧养官马以供军用。官马初生要烙印,死亡种马要报核,平时放牧要查验,因而有印马御史的差遣。自景泰初开始,南直隶差印马御史一人,北直隶与河南、山东两省各差印马御史一人
官名。西汉武帝始置,皇帝出行时掌副车,秩比二千石。为侍从近臣,常用作加官。东汉员五人,名义上隶属光禄勋。魏、晋沿置,与奉车、骑都尉并号三都尉,多用作宗室、外戚、功臣子、贵族、亲近之臣的加官,或亦加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