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役
宋朝职役名。包括县吏人、公人,如前后押司、录事、前行、后行、贴司、书手等,分领各种实际事务或杂事。
宋代职役的一种。包括吏员与公人,吏员初有押司、录司、录事史、佐史,后又有职级、推司、典书、副典书、手分、狱子等;公人有手力、乡司等,名目繁多,分任各项实际事务或各种杂务。
宋朝职役名。包括县吏人、公人,如前后押司、录事、前行、后行、贴司、书手等,分领各种实际事务或杂事。
宋代职役的一种。包括吏员与公人,吏员初有押司、录司、录事史、佐史,后又有职级、推司、典书、副典书、手分、狱子等;公人有手力、乡司等,名目繁多,分任各项实际事务或各种杂务。
官名。掌管抄写文字的小吏。宋朝欧阳修《归田录》:“余六人者,欢然相得,群居终日,长篇险韵,众制交作。笔吏疲于写录,僮史奔正往来。”
①官署名。即缘边交市监,隋朝始置,畿内隶司农寺,畿外分隶诸州,置监一员、副监一员,掌缘边互市事。②官名。隋朝缘边交市监长官,各置一员,视从八品。官署及官名。隋于西北边地置交市监,属四方馆。掌与突厥族贸
武官名。三国魏黄初四年(公元223年)以陈群为之,假节,不常置。见《三国志·魏书·陈群传》。
官署名。北宋开封府所属司法机构,掌审讯狱囚。
官署名。明朝军事机构。其主要职责在拱卫京师守护宫禁。分上直卫亲军与非亲军卫。上直卫亲军有南、北京卫,不隶于五军都督府,非亲军卫有隶五军都督府与不隶五军都督府之别。设官品秩均与诸卫同。参见“卫”。官署名
官署名。北宋徽宗政和(1111—1117)中所置检括官田机构,六年改名公田所。
指常山王张耳、河南王申阳、韩王郑昌、魏王豹、殷王司马卬。《汉书·高帝纪》二年四月:“汉王以故得劫五诸侯兵,东伐楚。”注:“五诸侯者,谓常山、河南、韩、魏、殷也。此年十月,常山王张耳降,河南王申阳降,韩
即“都督中外诸军事”的省称。
官名。《周礼》春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视蓍龟兆卦而预言吉凶。《周礼·春官》:“占人, 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四人,徒四十人”,“掌占龟,以八筮占八颂,以八卦占筮之八故,以视吉凶。
清理藩院内部机构。掌蒙文翻译及蒙文题本之事。设员外郎一人,主事一人,均由蒙古人充任,并有经承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