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刑房
清代县衙内部科房之一,设经承,掌刑狱之事。
清代县衙内部科房之一,设经承,掌刑狱之事。
官场用语。宋朝称翰林学士等高级侍从官为禁从。
见“外兵参军”。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载师中大夫司均上士佐官,正二命。
爵名。太平天国后期翼王新设之世爵。天历戊午八年 (1858),翼王石达开率部出走,新置官爵多种。是爵在“天义”之上,前系一字以资区别,如 “掀天喜”。爵位名。太平天国翼王石达开远征后新设,北京图书馆藏
官署名。元朝置。掌金银珠玉等物,秩从五品,设提点、大使、副使各二员。立于至元二十七年(1290),隶詹事院。至大元年(1308)到至治三年(1323),隶甄用监。天历二年(1329),划隶内宰司。另置
官署名。即詹事府,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 (670) 复名詹事府。参见“詹事府”。官署名。唐有此官署。唐高宗龙朔二年改詹事府为端尹府,为太子官署,掌太子家事。其长官为端尹、少尹。《新唐书
清朝入关以后,其原设于盛京(奉天府,今沈阳市)的六部均迁北京,仅以一内大臣留守。后逐渐恢复各部,但无吏部。原来各部尚书也不置,唯置侍郎一人。编制也与北京六部不同。各部官员皆以在京旗员与本地旗员参用。参
元代考课官吏的方法之一。至元元年(公元1264年)定计年之法, 对于各种官吏,均数计年月以考其殿最,迁转依据皆以日月为准。内任以三十月为满,外任以三岁为满,钱谷典守以二岁为满;而理考通以三十月为通则。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翼王府,员额二十人,官阶为职同总制。参见“典炮”。
清朝捐钱授官之章程。初由补充军饷、兴办工程及赈济之需,准富民献纳款项,依例奖叙,后遂列为正项收入,明订章程及价格,如“河工捐例”、”海防捐例”等。是为暂行事例。又有捐贡监、衔封、加级、纪录等为现行事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