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信
参见“印”。
参见“印”。
官署名。① 清末各省提学使司所属六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掌学务公所经费之收支报销,核检省会及各府、厅、州、县教育费用是否合度。凡各学校建造营缮之事,亦归考核经理。置科长一人、副长一人
官名。汉朝主持里政的小吏。《续汉书·百官志》: “里有里魁,民有什伍,善恶以告。本注曰:里魁掌一里百家。什主十家。伍主五家,以相检察。民有善事恶事,以告监官。”官名,即里正。汉朝五家为伍,设伍长一人;
官名。西汉置之。《汉书·霍去病传》:“鹰击司马破奴再从票骑将军斩濮王”。军官名,汉置,位在将军下,掌帅军征伐。《汉书·卫青霍去病传》:“鹰击司马(赵)破奴,再从票骑将军斩遫濮王,捕稽且
官署名。清朝工部虞衡司所属之机构。顺治元年 (1644) 置,设监督一人,由本部堂官于司员内派委,一年一更代。掌收贮废铁炮子。光绪三十二年 (1906) 改隶陆军部。清代工部虞衡清吏司所属机构。掌收储
官名。为中都官狱的长官。西汉武帝后置中都官狱二十六所,大所置令,小所置长,各掌本所。见《后汉书·百官志》。
官署名。参见“御史府”。
官名。《周礼》春官之属有鸡人下士一人,掌供祭祀用的鸡牲,大祭祀之日,为报时之官。北周因之置司鸡中士,正二命;司鸡下士,正一命。属春官府典祀中大夫。
官名。汉代少府所属太医令之下的御医之一,见《汉书·董贤传》。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即指京官外用。其例始于顺治十年(1653),以少詹事等官外用为司、道。后又定为: 詹事、侍读学士、中允、编、检可外用布政使、按察使、参政、副使等官。康熙二十五年(1686)翰林官外
明清监生之一。指科举制度中,以捐资入国子监为监生者。明朝景泰元年(1450)始以纳粟纳马者入监读书。称民生、又称为俊秀。授职者仅得选州县佐贰及府首领官,若京职则光禄寺、上林苑、或边远直省,被视为异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