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宫提辖司
官署名。辽置,属北面宫官。契丹十二宫每宫均有一提辖司,称某宫提辖司。各宫提辖司设于各要地,掌战时征调之事。
官署名。辽置,属北面宫官。契丹十二宫每宫均有一提辖司,称某宫提辖司。各宫提辖司设于各要地,掌战时征调之事。
官名。唐龙朔三年,置太子谕德,分左右,左属左春坊,右属右春坊,正四品下,掌侍从赞谕等,职比常侍。见《新唐书·百官四上·东宫官·左春坊、右春坊》、《通典·职官十二·太子庶子·谕德》。
官名。清末外务部之副长官。光绪二十七年(1901)设。正二品,左、右各一人,特简。兼会办,佐总理王大臣、会办大臣、尚书办理外交事务。宣统三年(1911),改外务部副大臣。官名。清光绪二十七年(公元19
唐末、五代诸道使府及州县官带御史台宪官及三省检校官所纳光台钱与光省钱,以此充修缮廨署及杂费开支。参见“光台钱”、“光省钱”。
官名。即太祝令。
官名。将军名号。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六班,拟智威将军等号;大通三年(529)定制后,仍拟智威将军等号。
官名。即太史丞。
清朝出于急公好义之捐赠。凡捐资修葺文庙、城垣、书院、义学、考棚、义仓、桥梁、道路,或捐谷米银两,或如各省盐商、士绅捐出巨款,皆属此类。此外尚有捐马百匹给予纪录,运丁三年多交米三百石给予顶戴之例。政府分
官名。清朝道录司副长官。分掌天下道教之事。天聪五年 (1632) 设,一人,由道官带原品衔充任。乾隆四十一年 (1776) 裁。
官名。清初于各府置督捕左、右理事官各一人,康熙三十八年(公元1699年)裁撤。
历朝诸侯王、列侯因罪、死亡或无继嗣被剥夺或撤销封国。《汉书·刘安传》:“安自刑杀,后、太子诸所与谋皆收夷,国除为九江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