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院使
宣徽北院使省称。
宣徽北院使省称。
官名。秦、西汉为尚书令副贰,秩六百石。东汉为尚书台次官,职权益重,若公为之,增秩至二千石。职掌拆阅封缄章奏文书,参议政事,谏诤驳仪,监察百官。令不在,则代理其职。献帝建安四年 (后99) 分置左、右。
官名。南诏官,总“爽”(省)之官。
官署名。简称武选司。明清兵部四司之一。掌理武职选授,升调、袭替、功赏之事,并典营制及土司之政令。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司马部置。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二人。洪熙元年(1425)南京兵部亦置。
宋朝勇敢、效用兵资级名。为八等资级最低一等,以授有战功者。
清朝官缺补授方法之一。指官缺不入月选,由本衙门主官考试授官之例。在京司官、小京官、笔帖式等官皆有经考选授职者,或由本衙门拟定正、陪咨吏部,或予取数名,交吏部注册,缺出依序升用。皆须由吏部带领引见,奉旨
官名。金太宗天会二年 (1124)置,即副勃极烈,以谩都诃充任,参议国政。次年,谩都诃死,官废。
清朝八旗世管佐领之一。又称“勋爵佐领”。凡努尔哈赤时期率属归诚之女真各部落酋长,授为佐领,仍统其众,爰及子孙,世袭罔替者,均谓之“勋旧佐领”。
翰林学士别称。(1) 唐宋时翰林的别称。《鹤林玉露》谓“东坡知贡举,得一卷颇奇,时山谷亦预校文,曰:‘可贺内翰得人’。”(2) 清代称内阁中书为内翰,亦称中翰。
宋朝无品武阶官名。南宋置,为效用十资第一资,月给钱三千,米一石五升,春冬衣绢各二匹。
官署名。即“太乐署”。官署名,金朝置。掌调和律吕,教习音声及使用之法。其官有令一员,从六品。丞,从七品。乐工部籍直长一员,正八品。大乐正,从九品。大乐副正,从九品。见《金史·百官一》。